我分局办理海口市龙华区滨濂北社区二里71号1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业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户主及相关内容通告如下。若对下列用户宅基地权属有异议者,限自通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并书面向我龙华分局申述,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分局将依法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业务手续。
联系电话:68513767
公告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滨濂北社区二里71号。
公告网址:http://zzgj.haikou.gov.cn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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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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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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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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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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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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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106005002JC0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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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妚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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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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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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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柯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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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柯如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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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柯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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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柯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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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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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滨濂北社区二里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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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