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陈洁雯不慎将坐落在海口市国贸一横路18号601,证号为琼(2017)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18460号的不动产权证及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下列证书作废,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
权利人 |
陈洁雯 |
证号 |
琼(2017)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18460号 |
坐落 |
海口市国贸一横路18号601 |
面积 |
143.17平方米 |
备注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11号国土大厦一楼(林倩7号窗口)
声明人:陈洁雯
2024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 林倩,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11号国土大厦一楼;联系电话:6689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