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海南鑫阳光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慎将坐落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群山市三村海口飞行员雅居4号楼、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群山市三村海口飞行员雅居16号楼,证号为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29504号、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2968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下列证书作废,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
权利人 |
海南鑫阳光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证号 |
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29504号 |
坐落 |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群山市三村海口飞行员雅居4号楼 |
面积 |
269.28平方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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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海南鑫阳光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证号 |
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29686号 |
坐落 |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群山市三村海口飞行员雅居16号楼 |
面积 |
269.28平方米 |
备注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海口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11号窗口
声明人 : 周茂代理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符丽萍,联系地址:海口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11号窗口;联系电话:66194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