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星根据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3)琼0106执677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取得下列不动产权利,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将下列证书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
原权利人 |
海南佳凯投资有限公司 |
证号 |
琼(2023)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32007号 |
坐落 |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迎宾大道237号昌茂·春天里11#楼2单元9层901号房 |
面积 |
148.97平方米 |
备注 |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7日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不动产服务大厅,联系人:柯润东,联系电话:685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