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炫锜(监护人:周小燕)不慎将坐落在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07号第1层西侧02号-A-1铺面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下列证书作废,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
权利人 |
李炫锜 |
证号 |
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59464号 |
坐落 |
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07号第1层西侧02号-A-1铺面 |
面积 |
142.09平方米 |
备注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不动产服务大厅,联系电话:68522108.
声明人:李炫锜(监护人:周小燕) 2024年4月16日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不动产服务大厅,联系人:柯润东 联系电话:685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