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5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巡察。同年9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学习仍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的问题。

整改:一是理论中心组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印发《理论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已组织开展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按专题由局理论中心组成员轮流领学,至少两名局领导进行交流发言;2021年度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2次,组织全局人员参加11期省厅举办的“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周末大讲堂;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已按要求提交5篇理论研讨文章,并汇编成册。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一是强化党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2021年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传达学习贯彻《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重要文件精神,听取意识形态和网络宣传引导情况汇报,对标查找意识形态风险点,研究化解信访积案,切实维护海口资规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关注风险领域,定期分析研判;二是增强政治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制定印发了《中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坚持分级负责的工作制度;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处置负面舆情。2021年,我局答复网络舆情47件;四是有效化解重点信访事项。结合市“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攻坚专项工作”开展,化解了中央信访联席办移交的第二批信访积案15件。大力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和包案化解制度,2021年共协调16名局领导,轮值46次,共接待来访群众42批次,共299人次。    

3.关于党性教育解决问题“雷声大、雨点小”的问题。

整改:一是2021年组织全局党员到母瑞山干部学院进行党性教育培训,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研讨,切实提高党性意识。二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5个“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已经全部完成,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结合党史党性学习教育,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把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展示新时代资规部门党员风貌。四是2021年8月,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海口不动产云登记平台”App,建立我市不动产“掌上登记中心”,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多层次、多维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

4.关于重点工作任务、重要事项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一是定期调度进展,破解工作难题。2021年累计召开9次局领导碰头会,调度重点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互通工作信息、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实行局领导专人负责制,督促落实省市重点项目工作。完成了2021年省重点项目土地供应30个,解决了在集中开工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用地和规划保障的14个项目。我市500万元以上社会投资项目中,我局已完成143个项目的供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以及130个项目的规划许可审批工作。20亿元以上社会投资项目47个,涉及土地供应项目45个,已全部完成供地,由我局负责审核规划许可的40个项目,已全部核发规划许可证。三是建立局领导包点联系各区工作机制,指定4名分管局领导分别对接四个区,做好土地、规划要素保障工作。四是2021年7月,市政府印发《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土整项目开展,积极保障我市耕地占补需求。同月我局对全市耕地潜力进行了调查,并向各区移交第一批合规耕地潜力,同步启动规划优化调整工作,以便增加我市合规耕地潜力。

5.关于结合职能职责研究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一是各科室(单位)根据《关于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课题调研活动的通知》和《提升业务能力学习培训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分管局领导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提交了20余篇调研报告。二是聚焦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工作,针对性开展培训教育。2021年共举办“双随机、一公开”、不动产登记法律知识讲座等18次培训。组织全局人员参加11期省资规厅举办的“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周末大讲堂。三是创新干部培训模式,利用业余时间举办了“聚合力 焕新思”系列业务沙龙,进一步启发干部业务认知、碰撞思想火花、扩宽工作视野,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进一步凝聚队伍合力,焕发新的思想。四是印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及采购流程执行我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6.有关落实生态环保整改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一是扎实抓好生态环保整改工作。1.已全面拆除葫芦岛围填海项目,并完成项目拆除后的生态修复工作;2.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完成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3.2021年6月30日南海明珠生态岛控规调整获批复。南海明珠生态修复已全部完成;4.2021年6月30日如意岛控规调整获批复。如意岛生态修复已全部完成。二是2022年7月底,已完成西海岸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整体建设任务。

7.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一是加强全局人员尤其是窗口和业务科室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急企业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及时主动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平时与窗口人员谈话交流,了解、解决业务存在问题的同时做好相关思想及服务意识教育。对重点人员开展单独谈话谈心4次,分管局领导开展集体谈话教育2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海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管理培训,组织公有住房不动产土地分摊与划拨补出让合并办理业务培训等。三是已完善我局一体化信息平台行政审批系统的框架搭建工作,该系统已包含系统预警功能,主要是根据时限对环节进行预警。四是加大督办力度。每月对行政审批办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超期情况报送市政务管理局。

8.关于涉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一是2021年10月14日,我局代拟的《海口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试行)》经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二是已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及农房规划报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海口市农民建房审批“零跑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指导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工作。三是我市首个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演丰镇瑶城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于2021年6月30日落地成交。 四是我局先后多次组织村庄规划专家,深入各区各镇,指导各区各镇编制完成全部188个村庄规划,从根本上解决了当前阶段农房规划报建难问题。五是2021年12月17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农转用审批相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农转报批流程。

9.关于党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一是局领导班子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已印发《中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议事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审批流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以及“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坚决杜绝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现象。二是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局会议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会议议事规则、范围,减少会议数量。

10.关于主动作为、协调各方的能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一是在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的指导下,会同市林业局研究统一管理职责,2021年12月17日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总规编制和调整、生态修复与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评价、林权不动产登记、农转用和林地征(占)用审批”等五方面工作职责,合力推动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等有关工作的高效开展。二是2022年1月8日,我局代拟的《关于印发我市林地征(占)用审批流程的通知》经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规范了审批工作流程,建立了并联审批制度,缩短审批事项,提高了审批效率。

11.关于推进职能融合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一是加强职能的深度融合和业务办理流程再造,2021年2月26日将国有土地改变用途审批等14项国土审批事项“二次受理”变为“一次受理”,通过审核批准后同时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无需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再次申请办理核发,每一项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均压缩3个工作日。二是构建高效的办公和业务审批系统。已将“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系统、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审批系统、省电子政务系统等纳入我局一体化信息平台办公系统,加强了各种业务数据整合,让数据多跑路,减少文来文往。三是加大人员交流轮岗力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大跨专业跨领域干部的交流轮岗力度,2021年已分8批次对35名干部进行轮岗任职,促进干部多岗位、多层次锻炼,为实现国土、规划、海洋等业务融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四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成果已形成,已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12.关于依法行政能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一是2021年11月11日已举行“以案释法”培训讲座,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继续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加强法律顾问的考核管理工作,2021年6月29日及11月8日就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进行不记名评价,已对在我局工作时间满半年的法律顾问进行年中、年底考核。

13.关于落实精简会议不力的问题。

整改:一是深入整治“文山会海”,严控文件数量,2020年全年,我局共收文45974件、发文24357件。2021年全年,我局共收文62577件、发文23537件。我局在收文同比增长36.11%的情况下,发文同比降低3.37%,精简公文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二是提高会议质量,提倡少开会、开短会。2020年全年,我局共开各类会议162次,2021年全年,我局共开各类会议149次,会议同比下降8.02%,减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4.关于为民服务的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一是2021年,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举办读书班学习7次;各党支部集中学习160多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及廉政教育展4次。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学习教育培训,筑牢全体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二是严格按照《海口市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及建房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对各镇政府(街道办)报送的农房报建档案进行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等,2021年我局四个分局受理的5020宗农房报建档案已全部审核完毕并返回各镇政府(街道办)。其中,符合条件的3929宗已依法出具意见,不符合条件的1091宗,已作解释说明并退档。

15.关于重点领域监督有盲点的问题。

整改:一是梳理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行业监管廉政风险点18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加大土地出让领域风险防范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做好土地出让程序、土地出让金收缴、动工开发建设等情况跟踪监督,建立业主单位及行业监管部门工作监管台账,并通过周督月报、实地走访等方式传导压力。2021年,针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谈话35人次,受理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信访件共62件,均已办结。二是做实做深监督第一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效推进重点工作。2021年,我局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对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19次31人,诫勉谈话4次4人。三是深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2022年元旦、春节假期前组织观看廉政视频《节盼》,发送廉洁短信等方式,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廉政学习教育。四是主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四个分局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指导分局完成整改,规范财务管理。五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将领导干部接访、群众来电来访、12345热线电话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范畴。2021年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件30925件,办结30903件,办结率99%。办理市纪委监委转办信访件12件,已办结10件。

16.关于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一是为确保我市土地及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印发《2021年度土地及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用以指导我局四个分局动态巡查工作。二是我局四个分局按照《2021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方案》和《分局季度巡查工作计划》,开展定时与不定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巡查管辖区域,并建立巡查台账,确保巡查到位。三是我局四个分局2021年动态巡查共发现涉嫌违法用地线索723宗,均于发现当月移交各区政府和辖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局查处。

17.关于资源、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一是2022年9月14日印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减少浪费。二是2021年6月3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审计,并按规定处置《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梳理出的固定资产。三是2021年10月18日,完成2012年至2021年的合同执行情况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款的情况,防止合同风险和工作被动。

18.关于机关党委履职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一是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2021年共召开4次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党建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二是通过一系列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良好成效。2021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已经集中学习8次,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集中学习和研究部署工作7次,视频学习3次,举办读书班学习7次;各党支部集中学习160多次;局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各支部书记讲党课30多次;2021组织全局党员到母瑞山干部学院进行党性教育培训;举办了党史学习教育征文和演讲比赛;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大型文艺汇演,18个支部300多名党员干部自编自演节目。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2021年通过现场检查2次、随机抽查6次的方式,对各支部抓党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1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一是2021组织全局党员到母瑞山干部学院进行党性教育培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提高思想认识和党务工作能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二是2021年8月至10月,我局第一党支部等18个党支部已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达到“出汗红脸”的效果。三是我局对各党支部2021年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予以通报。

20.关于梯队培养意识欠缺,干部队伍存在“断层”的问题。

整改:一是已建立35岁以下年轻干部信息库,并摸底做好各科室人员梯队建设,切实盘活全局人才资源,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二是2021年我局完成8批次35名干部轮岗任职。轮换7名工作人员到长流镇、演丰镇、西秀镇、石山镇、东山镇、甲子镇等地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商调3名同志到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促进干部多岗位、多层次锻炼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2021年提拔任用42名科级干部,3名干部晋升四级调研员,34名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商调1名同志到局属事业单位工作。

21.关于管理教育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一是2022年2月17日,已组织我局23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观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解读视频,熟悉最新要求。二是2022年2月17日,已通知我局23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按照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的最新要求进行填报,按规定的时限报送省资规厅审核。

22.关于震慑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一是梳理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行业监管廉政风险点18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加大土地出让领域风险防范力度。做好定期谈话提醒记录备案,2021年共开展提醒谈话21次33人。二是坚持抓早抓小,2021年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政务记过2人;降级1人;通报问责11人、3个单位;撤职1人;责令检查1人;诫勉谈话4人。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1年共开展3批次抽查工作,抽查对象60个,抽查事项覆盖率达百分之百;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将领导干部接访群众来电来访12345热线电话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范畴。2021年共召开了3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及廉政教育展4次,全面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2021年12月23日局党组书记讲廉政专题党课,增强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意识。四是分管领导对分管口干部职工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2021年局领导对分管部门和人员共开展谈话提醒、谈心谈话177人次。

23.关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拖沓的问题。

整改:一是新丰、文曲、排田、风圯、白马、新坡二期等6个项目均已完成竣工验收。二是石岭、黄岭、大塘、美安一期、罗经等5个停工项目已完善撤销立项手续。

24.关于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截至2022年6月26日,我市已完成了全市239497宗权籍调查,镇政府已审批可登记183450宗,审批率100%,质检登簿180440宗,登簿率98.36%。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8720548。邮政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北楼2018办公室,邮政编码:570135.电子邮箱fengxueheng@haikou.gov.cn。

                        中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