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现将《海口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主要内容
《海口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共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修改分类、修改程序、管理要求、附则等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期限
15个自然日(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14日)
三、反馈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7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三)意见和建议应在期限内提出,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海口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30日
附件:海口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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