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4日,海口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2023年6月30日,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了《关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整改建议书》。根据《海南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整改情况

1.2022年11月21日,我局印发实施《中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细化明确党组“三重一大”事项;2023年2月16日重新修订并印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规定(暂行)》;2023年4月27日印发实施《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规则》

2.大额资金支出和重大资产处置,我局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局党组会或局务会议集体决策。

3.2023年11月23日重新修订完善并印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1.2023年8月24日,我局已印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海资规监察〔2023〕73号)

2.2023年11月15日,我局已印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管理内控制度(试行)》(海资规资金【2023】46号)

(三)年度预算执行率低的整改情况

我局2022年年初预算执行率94.96%,基本达到年初既定目标。年中调整(追加)预算受到疫情等不可控力影响,部分资金未能及时支付。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科学、精准编制预算,加大预算执行力度。

(四)项目预算金额编制无依据,涉及资金80万元的整改情况

项目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国家、省级计费指导意见执行,确保精准测算预算金额,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涉及资金80万的项目形成成果,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费用。

(五)应缴未缴财政资金的整改情况

应缴未缴的财政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上缴市财政。

(六)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购买服务代替本职工作的整改情况

1.2023年,我局相关科室自行组织力量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未聘请第三方单位编制。

2.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管理规程的项目,已终止委托事项,并签订解除合同协议。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把时间节点,扎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二是持续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强化审计成果运用,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持续推进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