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琼自然资函〔2024〕432号)要求,我局计划开展海口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工作。为制定合理的经费预算价格,现向社会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等文件要求,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在确保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收集整理符合文件要求的局部优化需求,进一步统筹、优化我市市域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编制完成海口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方案及对应的数据库,相关成果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数据汇交的相关要求,并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备案

三、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 cr edi tchina. 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 gov. 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 court. 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三) 报价单位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四、报价资料递交要求

报价单位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市政府办公区15 栋南楼3055室,逾期不再受理。

(一)报价文件(须注明最终报价金额和工作经费预算清单);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网站(www cr editchi na. 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四)中国政府采购网”(ww. ccgp. gov.cn) 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 //zxgk. court. gov.cn);

(六)资质证书;

(七)相关工作业绩合同复印。

五、其它

(一)报价单位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报价材料的,其报价视为无效。

(二)本次报价仅用于制定合理的经费预算,不作为竞标价格,请报价单位合理报价。

(三)联系人:周航,联系电话:68724393。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