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海口江东新区总部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江东新区总部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意向用海人拟申请海口江东新区总部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海,项目位于江东新区北部桂林洋开发区十里金滩海域,项目用海面积31.9368公顷,用海类型为游憩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开放式浴场、开放式游乐场用海,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用海年限25年,主要建设内容为海上栈桥、海上浴场、海上游乐场。

三、意向用海申请人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海口江东新区总部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行政中心15栋南楼2038室

联系人:徐啟灿 

联系电话:0898-68724020

EmaiL:hkzghyhdk@163.com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附件:海口江东新区总部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3




附件:海口江东新区总部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