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海口湾国家海洋公园帆船帆板公共游艇码头改建二期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湾国家海洋公园帆船帆板公共游艇码头改建二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海口湾国家海洋公园帆船帆板公共游艇码头改建工程项目位于海口秀英滨海大道西秀海滩段北侧海域,东邻海军部队码头,西靠国家帆船帆板训练基地船库。为加快游艇产业加快发展,推动海南省自贸港建设,海旅集团申请海口湾国家海洋公园帆船帆板公共游艇码头改建二期工程项目用海,项目用海面积为3.7644公顷,占用岸线长度 26 米,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等,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用海年限40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防波堤、码头、港池、蓄水池等。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本

海口湾国家海洋公园帆船帆板公共游艇码头改建二期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行政中心15栋南楼2038室

联系人:王正钦

联系电话:0898-68720146

Email:hkshyyyj@126.com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附件:海口湾国家海洋公园帆船帆板公共游艇码头改建二期工程项目(公示稿)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6日



海口湾国家海洋公园帆船帆板公共游艇码头改建二期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