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杨宗霖不慎将坐落在海口市和平南路33-1号和平城市广场第5层513房,证号为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25999号的不动产权证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下列证书作废,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
权利人 |
杨宗霖 |
证号 |
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25999号 |
坐落 |
海口市和平南路33-1号和平城市广场第5层513房 |
面积 |
41.87平方米 |
备注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海口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11号窗口
声明人 : 杨宗霖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燕玲,联系地址:海口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11号窗口;联系电话:66194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