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杨东显根据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23)琼0108执365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取得下列不动产权利,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书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
原权利人 |
海南桐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证号 |
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26130号 |
坐落 |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大园社区高登西街275号八顺大厦13层1311房 |
面积 |
122.93平方米 |
备注 |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张玮,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不动产服务大厅,联系电话:685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