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杨影因保管不善,将琼(2020)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026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不动产单元号 |
1 | 琼(2020)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02604号 | 程杨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云定路104号云龙水郡(一期)6号楼16层1602房 | 48.71平方米 | 460107102006GB02023F01870159 |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程杨影
2023年0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电话: 66891396,联系人:林倩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