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杨影因保管不善,将琼(2020)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026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

不动产单元号

1

琼(2020)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02604号

程杨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云定路104号云龙水郡(一期)6号楼16层1602房

48.71平方米

460107102006GB02023F01870159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程杨影

2023年0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电话: 66891396,联系人:林倩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