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太利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201014943)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不动产单元号 |
1 | 201014943 | 海口翔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2-18号福祥家园2号楼6层603号 | 36.29平方米 |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太利
2023年0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电话: 66891396,联系人: 黄燕倩,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