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琳依据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2021)琼0107执恢48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取得下列不动产权利,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证号/编号 | 权利人姓名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权利类型 |
HK363959 | 海南好天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07号北岸青年公寓3层331房 | 46.72 | 城镇住宅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特此公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5日
(联系人:杨霄涵,联系电话:685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