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海口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以“规划引领”和“资源保障”为主要抓手,积极主动作为,有力保障了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建设,重点工作情况如下:
一、 2022 年工作总结
(一)优化空间布局,强化规划管控引领。一是加快各类规划编制,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并于10月中旬启用;完成全市 188 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已批复 13个;印发自然资源和规划、基础测绘等2个“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形成《海口市主城区步行街商圈专项规划(2021-2035)》等5个专项规划初步成果;正在修改完善《海口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实施细则》,完成金沙湾、新海港2个片区控规编制,正在推进长秀、五源河、旧城、金牛岭等4个片区控规修编、西海岸南片区椰海大道南部单元控规编制及海南省综合训练基地等11个城镇开发边界外独立地块控规编制。二是提高规划审批效能,深入推进“机器管规划”工作,《海口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主城区内及产业园区全部33个片区控规、主城区外8个镇区及单元控规、1个村庄规划、22个控规地块调整成果已入库,完成36个地块的控规调整,其中14个地块属安居房项目;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8宗用地面积191万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5宗用地面积310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0宗(含市政类项目115宗157公里、建筑类项目35宗建筑面积233万平方米)、《规划核实意见书》104宗,收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19笔4亿元。
(二)聚焦要素保障,服务自贸港建设大局。一是落实用地保障,修订《海口市土地储备办法》,高质量完成土地收储入库 32 宗2169.2 亩,土地出库78 宗 4566.7亩;调整我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19 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海口市国民经济与发展计划纲要,其中永庄村、甲子通航产业园2个成片开发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准,共批准征转用地 58 宗6175 亩,办理用林手续32宗915.2亩,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6笔482.29万元。二是保障土地供应,探索差异化产业用地政策,实施“混合用地”“先租后让”“带方案出让”供地新模式,成功举办城市更新暨土地资源推介会推出18宗城市优势地块;常态化运行“土地超市”平台,完成土地供应 92宗 3878.1 亩,其中挂牌出让58宗2134.76亩价款共计101.85亿元;办理划拨地补办出让、转让及增容、改变用途113宗涉及补缴土地价款17.7亿元,批准临时用地37宗874.1亩。三是深化节约集约用地,完成6666.16亩闲置土地和1444亩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处置率分别为56.12%、4.33%;研究起草的《海口市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试行)》已通过市政府第 25 次常务会审议正在印发,填补了我市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制度空白。
(三)落实耕地保护,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一是开展 2021 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压实区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全力推动垦造项目实施,全市已备案项目15个,入库耕地数量3929亩、水田规模2133亩;已完工(含已验收)项目12个,预计可获得耕地数量328亩、水田规模2587亩;已进场(含先行施工)项目30个,计划获得耕地数量6557亩、水田规模8119亩。三是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出台《海口市“田长制”快速查处机制》,配备各级田长约 353 名、网格员约670 名。四是推进耕作层土壤剥离,已完成44万立方米,实现优质土壤资源的科学、循环利用。五是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评价分析,完成10729亩潜力资源上图入库。
(四)推进生态修复,践行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科学规划引领,高标准完成《海口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 编制。二是加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琼山区甲子镇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和秀英区东山镇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正在逐步推进实施方案编制等各项工作。三是推动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探索生态修复产业化体制机制,通过工程治理或者产业导入方式对我市 72 处露天矿山进行修复,已完成施工 14 处、正在施工 18 处。四是加强海洋生态修复,抓严抓实第二轮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针对性制定20项整改措施,已完成14项,其余6项正按时序推进;完成“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口湾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与资源保护项目、海口西海岸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东海岸如意岛围填海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均已竣工验收。
(五)推进新型城镇化,稳步提升城市品质。一是夯实信息化基础,完成全市建成区532平方公里大场景实景三维数据和精细化三维数据梳理建库,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深化数据共享。二是助力城市更新,正在编制《海口市主城区低效存量用地综合整备与再开发规划》,扎实做好棚改片区回迁房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审批工作,指导各区谋划推进9个城市更新试点项目。三是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正在编制《市政工程项目规划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服务保障了龙昆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南海大道快速提升、龙昆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等市政工程,配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六水共治”攻坚行动。四是提升城市空间艺术水平,推进我市360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完成《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编制,邀请何镜堂等12位国内一流大师担任片区责任建筑师,提高建筑规划设计水平,提升海口城市品质和城市魅力。
(六)发展海洋经济,扩宽城市发展空间。一是做好海洋经济发展基础保障,有序开展海洋经济核算工作,完成 2018-2021 年度的海口市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调查工作,建立了近 7000 家涉海企业名录库,正在编制《海口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地图(2021-2025 年)》和修订《海口市海洋经济发展若干规定》等政策法规。二是开展海洋招商工作,组织重点企业赴青岛参加东亚海洋产业博览会,与山东蓝色经济十大领头企业青岛聚大洋藻业集团和山东深远海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点对点招商,举办2022年度海口市地产招商推介会。三是加快推动我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争取年底顺利通过总考核验收,同时积极筹建海南海洋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投向海洋产业、海洋装备、产业园、海洋牧场等,助力孵化海洋高端科研成果。
(七)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内生动力。一是推进征地留用地改革,在全省率先推出土地征收“留地+留物业+货币”多元保障机制改革,明确留用物业(商业)兑换标准,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美兰区灵山镇儒教村土地征收留用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自然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国家级试点,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自然资源委托代理清单等;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完成预划登记单元、发布通告、调查成果上图、省厅预检、项目验收等工作,共划定海域、森林等 8 类自然资源登记单元 161 个143.62 万亩。三是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印发实施《海口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制度试行文件,经试行后正在研究修编正式文件,“联合测绘”信息平台上线运行,成果可共享应用于“联合验收”“房产备案”“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实现“测绘成果一次提交、多部门共享”。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梳理、调整、优化全局121项审批业务流程,并推出“扫一扫,码上清楚”服务;推进落实首席服务专员制度,组织4场“政企面对面服务心贴心”系列活动;不断优化便民服务,合并业务流程、缩减办理时限,推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制度和线上“一窗联办”集成服务、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审批”,试运行“不动产+公证”服务,推广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完成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揭榜挂帅任务,破解群众关切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该项改革已被列入全省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案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八)着眼民之所盼,聚焦民之所急。一是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已排查509宗项目涉及约8.39万户1007.25万平方米,目前已化解350宗项目约5.9万户812.53万平方米历史遗留问题,按项目化解宗数计化解率达68.76%。二是稳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全面推动权籍调查工作,完成全市243552宗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应发证185501宗,已发证178031宗,发证率96%。三是推动农房及个人住宅报建工作,全市推行农房报建“零跑动”,全面实行线上审批,已受理 1485 宗、核发电子证照915宗,正在修订《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印发实施《海口市加强垦区建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四是筑牢安全生产基础,成立海口市地质灾害防治小组,修订印发我局《防汛防风防旱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汛期“三查制度”,做好全市11家采石场的日常巡查检查、安全生产监管和矿产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统计工作,制定方案规范我市项目范围内砂石土管理。五是听取社情民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答复人大建议52件、政协提案81件、各类信访投诉21129件、12345热线工单18843件,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九)规范行政管理,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精心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共 397 件,结案201件,胜诉率8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97%。二是推动扩权强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 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实施,20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行政管理事权下沉区政府(园区),通过集中培训、下沉指导、数据共享等多举措帮助各区(园区)顺利承接运行。三是落实督察整改,土地领域突出问题整改率 63.9%,规划领域突出问题已完成程序性整改,累计追回出让金 7923万元;我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率50%,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率36.42%,2021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地块按耕地面积核算整改率37.67%,2022年上半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地块按耕地面积核算整改率29%,正在督促指导各区(园区)及相关责任单位加快整改。
(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是夯实党组织“战斗堡垒”基础,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将学习教育和理想信念建设融入平常、抓在常常;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投入新冠疫情志愿服务3700余人次;党建创新案例荣获海口市第四届“先锋杯”党建创新“银奖”和“优秀奖”。二是始终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抓小抓早,防微杜渐,调离岗位4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36人、批评教育5人,并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有序推进内部审计和相关审计整改工作,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有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为满意。三是完善干部考核监管和教育培养,有序推进科级干部提拔任用、晋升职级、转正考察、轮岗交流、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及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工作,选派7名年轻骨干任乡村振兴队员(其中2名任第一书记),担起乡村振兴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健全干部职工“生命全周期”评价监管体系,我局平时考核工作在全市考核评估中得分排名第一,得到市公务员局的肯定并进行推广;贯彻落实省市“干部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部署,开展6场次学习宣讲,举办5期“每月一讲”活动和4期业务沙龙活动,参加3期省资规厅举办的周末大讲堂学习。
二、存在问题
(一)耕地占补压力大。耕地垦造项目实施进度明显慢于年度开垦计划,特别是水田开垦进度严重滞后,如按当前进度推进垦造项目实施,将无法完成年度耕地开垦任务目标。由于当前耕地垦造速度跟不上项目建设速度,耕地占补面临项目建设与历史欠账的双重压力,耕地占补指标仍是制约项目落地的“卡脖子”问题。
(二)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土地储备和供给能力不足, 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堵点较多,要素保障供需矛盾突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力度仍需加大,产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项目等土地”和“土地晒太阳” 的现象并存,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任重道远。
(三)资源保护力度还需加大。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仍有发生,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用地总量较大,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还十分艰巨,矿山生态修复力度还需加大。
(四)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干部作风顽疾未彻底根除,全局 6 名干部被党纪政务处分,干部队伍能力和素质还有待提高,规划、土地、矿产等专业人才不足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三、 2023 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坚持要素服务保发展。一是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指导各区开展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并统筹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数据入库,确保规划成果实用、管用、好用。二是全力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利用“土地超市”等平台,全力做好全岛封关运作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保障,有序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多渠道筹措用地指标,用足用准用好各类政策,力促项目早落地、早增效。三是深挖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潜力,根据省资规厅下达的任务目标,按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处置,全力做好规划和要素保障,助推试点项目顺利实施;四是继续提升规划服务效能,适时开展2022年度海口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工作,持续推进“机器管规划”工作,实现审批提速,提升规划实施精准度,继续利用好片区责任建筑师平台,提升规划审批水平,做好城市建筑风貌管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继续推进耕地垦造项目实施,2023年新谋划一批一般土地整治项目实现新增耕地数量 4290 亩、水田规模 2103 亩,推进实施琼山区甲子镇、秀英区东山镇 2 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服务保障2023 年度我市耕地占补指标需求。二是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为基本框架,牢记“国之大者”,从“两个维护”的高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建立健全市区两级保障机制,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三)坚持生态修复促和谐。一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国土空间系统修复,督促各区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探索市场化手段,引导社会资本以产业导入的方式参与。二是加强海洋资源生态修复,加快第二轮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及加快对整改事项的销号工作,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各子项目及海口市东海岸如意岛围填海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结算和决算工作。
(四)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一是进一步夯实海口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成果,总结项目成果、经验并予以推广,继续开展2022年度全市海洋经济运行核算工作,争取使海口市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的工作走上常态化。二是加大海洋产业招商工作力度,继续推进海南海洋产业发展基金筹建,指导督促各区(园区)贯彻落实《海口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产业地图(2021—2025年)》,积极做好重点海洋产业布局,进一步推动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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