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海南以自贸港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成势见效之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决策部署,按照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锐意进取、实干担当,为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自贸港建设资源要素保障坚强有力。编制完成海口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产业地图(2021-2025年)。印发实施《海口市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谋划16个片区10.96万亩用地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其中12个片区8.01万亩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全年预收储土地15489亩;办理农转用38宗3135亩,办理用林申请51宗3047.5亩(永久用林12宗1643.47亩),新增建设用地2464亩。供应土地105宗5180.64亩,其中:划拨36宗2761.5亩,出让69宗2419.14亩,土地出让金92.1972亿元,保障了绕城公路二期等重大项目及时落地。收储土地入库60宗4903.59亩,办理土地出库65宗3647.71亩;制定《政府储备地存量盘活整合及新增收储利用方案》,预计可供应土地3974.32亩,出让总收入391.92亿元,毛收益313.96亿元。批准葫芦岛项目重点整治工程临时出运码头等4个项目用海13.5835公顷。核发建筑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许可证55宗,总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5宗。

(二)自然资源改革领域取得新突破。组建海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加强了对各项空间战略决策的领导通过了《海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试行)》及配套制度,确保规划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编制形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并完成公示;海口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形成调整完善成果;如意岛、南海明珠生态岛控规,《2019年海口市城市交通年度发展报告》《海口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海口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获批;全市188个实用型村庄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其中8个村庄规划在全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竞赛中获奖,我市获得优秀组织奖。推进“机器管规划”,完成14个控规成果校核(共需完成16个);推进45个已批复控规入库,已完成40个(主城区及产业园区33个,主城区外7个);在全市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机器赋码,实现工程规划许可电子证照发放。开展农房报建“零跑动”试点,核发电子证照72宗。圆满完成国土“三调”,完成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经市政府批准印发《海口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建立“联合测绘”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完成我市重点园区、主城区的矿产压覆和地质灾害区域评估,企业无需再单独编制相应的评估评审报告。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和小型社会投资公建类项目实施“三张图”极简审批。国有土地改变用途审批等14项国土审批事项“二次受理”变为“一次受理”,每项办理时限压缩3个工作日。开展3批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对象60个,覆盖率达到全年目标5%,已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

(三)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持续加强。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配齐三级、四级田长和网格员,实现耕地的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监管。印发《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意见》,21个新建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完成新丰、排田、文曲、风圯、白马项目竣工验收,预计新增耕地3273亩;制定甲子(国家级)全域整治项目工作方案,指导协助琼山区政府开展全域项目实施。开展耕地潜力调查,我市可新增耕地数量11974.3亩、水田规模5202.17亩。完成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继续保留永久基本农田50.27万亩、可补划永久基本农田11.82万亩顷。完成46个项目40万立方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方案报批,目前已剥离5.02万立方。编制完成《海口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南渡江流域(海口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待报送市政府审批实施后。开展全市150处1.29万亩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其中14处在采露天矿山严格按照“三合一”方案进行利用和恢复治理,推进67处矿坑验收销号,加快69处露天矿山工程治理。推进海口“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海口湾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100%,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与资源保护项目已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99.1%,西海岸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除补砂工程外的其他生态修复任务。推进海口西海岸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和海口市东海岸如意岛围填海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完成海口市葫芦岛项目重点整治工程,已于9月30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克服全国首例拆岛工作的困难,实现了拆除物料资源的二次利用,未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资源利用效益进一步提升。全年处置到位闲置土地35宗4558.3亩,处置面积居全市第一,处置到位率40.67%,超额完成省厅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30%)。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土地62.74公顷,处置率4.08%,完成省厅下达目标(4%)。公布实施《海口市城镇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基础《海口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试行)》颁布实施,制度安排逐步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先行先试,首个试点项目于2021年6月成交,出让土地面积5.96亩,成交总价975.8万元,打造我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首个改革“样板”;《海口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异地调整入市规定(试行)》(暂定名)已形成初步成果,并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推进征地留用地改革,《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安置留用地/留用物业的的指导意见》(暂定名)形成初步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选定江东新区儒教村为留用地改革首个试点,初步确定了留用物业兑换标准,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

(五)海洋强市战略稳步推进。制定《海口市促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海口市海洋产业集聚区和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强化海洋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推进年度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已选定技术单位,正式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工作。开展海洋招商工作,成立海口国际海洋产业集聚区筹划工作专班,谋划海口国际海洋产业集聚区起步区,完成一期概念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争取海洋三所科技成果集中在高新区进行产业孵化和转化,海南华研胶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与海洋三所签订了科技成果转化协议,其他有签约意向企业11家。参加在青岛举办的海洋经济专场招商推介会,圣泉集团、中国盛世投资有限公司和青岛聚大洋公司计划来海口考察。推进海口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完成5个未立项项目退出及13个项目及子项目内容变更,对9个示范项目协作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完成23个示范项目及子项目财务核查工作;完成示范城市自验收工作,25个示范项目及子项目验收结论中5个“优秀”11个“良好”、6个“合格”;示范项目“源于海参的抗凝一类新药LFG的开发”,填补海洋药物领域内源性抗凝血因子X酶全新靶点临床应用的国际空白,2021年获得了美国FDA的1.1类新药临床批件。

(六)督察执法取得新突破。第一轮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局17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局9项整改措施,已完成1项。第一轮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涉及27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第二轮海洋督察整改涉及3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11项。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和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划领域306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及销号;土地领域316个问题,已整改186个,整改率58.86%。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双零”专项整治,建立新增违法快查严办机制,我市动态巡查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8宗,已拆除处置27宗;省专项办发现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69宗,已拆除处置68宗。2020年土地卫片执法发现违法用地701宗,完成整改386宗,整改完成率为55.06%;2021年第二、三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发现违法用地338宗,完成整改79宗,整改完成率为23.37%;2021年上半年土地卫片补充图斑675个,已全部完成外业核查、内业分析、合法性判定工作。历年土地例行督察“挂账”2类5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0个2020年例行督察反馈问题30个,已整改到位15个。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3类114个问题,整改到位87个,整改完成率76.31%。

(七)资源惠民利民成效显著。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及农房规划报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全市农房报建审批受理2610宗,发证2610宗,发证率100%。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完成农村宅基地权籍调查约24.48万宗、已审批可登记约11.58万宗,全年度登簿发证数量排名全市第一。印发《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全年化解223个项目4.3万户约520.14万平方米“登记难”问题。将国有建设用地公有住房划拨补出让业务与不动产土地分摊业务合并,群众跑动次数从4次变为2次,办理时限压缩77%-95%。不动产登记平均业务办理时长由2.41个工作日缩短为2.39个工作日;21项不动产登记事项1小时办结,实现立等可取;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抵押注销登记、换发等5个事项实现系统自动审批,平均办理时限为10分钟;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授权省市区三级法院在不动产移动端办理查、解封登记及相关信息查询。“海口不动产云登记平台”app 7月底上线运行,换发登记及个人间转移登记线上办理,地籍调查、企业间转移登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办出让审批手续、预告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线上受理。2021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58.79万件,核发不动产权证43.92万本、不动产证明11.57万本。加快信访诉求化解,2021年共受理信访件30925件,办结30903件,办结率99%受理省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转办问题线索45件(主办件39件、协办件6件),办结14件,办结率30%。抓好甲子镇琼新村、益新村25户103人的帮扶工作,开展“讲党史 感党恩 促发展”等走访慰问活动30余次,送上慰问金及慰问品3万多元;扎实抓好迎接迎接国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做好脱贫攻坚动态监测,实时跟踪了解脱贫进展情况,我局所有帮扶对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过1万元,已实现稳定脱贫。此外,我局还选派7名同志作为乡村振兴队员,其中2人担任所在村第一书记,已于6月中旬到岗开展工作。

(八)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精心策划开展庆祝建党百年华诞系列活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集中学习和研究部署工作7次,视频学习3次,举办读书班学习7次;各党支部集中学习160多次;局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各支部书记讲党课30多次;组织党员到瑞金、母瑞山开展党史专题培训3次,举办党史学习教育征文和演讲比赛,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大型文艺汇演,带动全系统深入学习“四史”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和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推动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13个作风问题整改;“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自查堵点4条,已全部达到办结标准;市活动办移交线索56条,达到办结标准48条。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台党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次,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及家属参观《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展,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4次。局领导开展提醒谈话33人,诫勉谈话4人。2021年共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政务记过2人,降级1人;对3个局属单位、11名干部职工进行通报问责,撤职1人,责令检查1人。加大干部培养、选拔、考核、晋升和交流力度,制定印发编外人员管理,起草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考核管理规定;完成3名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23名科级干部提拔任用、27名干部轮岗任职,启动5名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28名科级干部提拔任用及3名事业单位同志商调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资规厅组织的“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聆听中国工程院院士吴志强等12 名全国知名专家授课,给全系统干部“充电赋能”。开展土地、地勘、测绘、海洋、规划等五个系列人才职称评审,完成225件职称档案的初审和登记造册工作,核发212本职称证书。

(九)自然资源管理基础不断夯实。修订《海口市土地储备办法》,待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印发实施《海口市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操作指引》、《政府储备土地入库、出库、退库内部管理规范》、《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规定》、《违法侵占政府储备地问题清理整改方案》,储备地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定《海口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科学谋划“十四五”基础测绘工作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进度。全面完成存量数据成果向“海南海口平面坐标系”的转换工作,统一数据坐标系格式,提高数据的流转使用效率。拟定《海口市土地测绘院、海口市规划勘察测绘服务中心“十四五”发展规划》,做大做强测绘技术服务单位。全年完成11537宗宗地测量,制作各类图件12116幅,接收、输出地理信息数据120批次,提供高质量的数据处理、坐标转换等服务882批次。编写《海口市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统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决行政审批中面积差异困扰。规划勘测中心获海南省第四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三等奖。推进信息化建设,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地籍图查询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不动产登记地籍信息查询渠道及打印地籍图;打造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体化信息平台,政务、业务审批管理等子系统基本建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城市设计管理辅助决策子系统基本建成;做好我市“机器管规划”工作,完成立我局“机器管规划”专班,实现线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电子证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数据回流至省多规合一等平台;推进国土专题业务系统项目建设,将农转、报批、征收、储备、供应、供后、闲置等业务进行流程化管理、业务之间建立关联关系,业务系统与图形管理系统紧密关联,联动更新,为后期逐步完善原国土业务数据、实现数据及时汇交,形成业务完整生命周期做好铺垫。推进海口市城市地下空间三维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通过省资规厅和市科工信局审批。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全年我局负责人共出庭35次,出庭率17%;2021年新收案件420件(行政诉讼案件379件,行政复议案件25件,民事诉讼案件16件),已结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78%,实现了胜诉率三年稳步提升。加强工作宣传,印发《媒体采访接待管理规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新闻发布实施办法(试行)》;接受媒体采访43次,有效处理舆情77次;在海口广播电视台推出《海口资规之窗》《“一张蓝图”引领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党史学习教育点燃发展“红色引擎”》等四个专题,塑造资规良好形象。

此外,政务公开、财务管理、保密、群团、老干部等工作也取得较好成绩。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自然资源部大力指导的结果,是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县全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系统干部职工奋力拼搏的结果。

我们也清醒看到,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一是耕地占补压力较大。经测算,我市2023-2025年年均需耕地数量7657亩、水田规模3705亩,3年共需保障耕地数量22970亩、水田规模11114亩。扣除2021年及2022年各区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后,我市剩余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潜力预计可产生耕地指标耕地数量8228亩、水田规模8363亩。此外,我市尚有国家承诺指标水田规模5166亩(包含申请购买国家统筹3117亩)、省级耕地数量4769亩及800亩水田指标未归还。二是基本农田非粮化情况突出。根据三调成果,基本农田中有20434.19公顷非耕地,占我市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的37.62%,非耕地中以园地、林地为主,分别占非耕地的49.77%、35.88%。三是资源要素供给与需求不相匹配,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土地储备和供给能力不足,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堵点多。土地项目招商引资力度薄弱,引入产业项目结构不平衡,对土地的供应前及企业摘牌后监管能力有待加强,对接协调职能部门的环节需要完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不够,产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项目等土地”和“土地晒太阳”的现象并存。四是资源保护力度还需加大。新增乱占耕地仍有发生,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用地总量较大。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还十分艰巨,矿山生态修复力度还需加大。土地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压力大。截至2021年底违法违规批准用地问题整改率 75%。五是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和素质还有待提高,规划、土地、矿产等专业人才不足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攻坚之年,也是封关运作准备的关键之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 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和自然资源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强化科学布局、整体保护、系统修复、高效利用、综合治理,服务和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10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做好自贸港建设资源要素保障。一是支撑服务“六稳”“六保”。持续推进规划用地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建立要素保障提前介入的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全岛封关运作项目、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保障。有序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林地定额指标,对稳增长项目“应保尽保”。在产业园区探索推进项目“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特别是一季度要加快工作节奏,力争“开门稳、开门红”。二是提前谋划耕地占补指标。按现行认定标准指导各区完成5个土地整治项目完工验收,预计新增耕地数量1864.95亩、水田规模2077.95亩;易地购买部分水田指标用于急需落地的项目。结合年度供地计划,继续落实项目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推进我市剩余43个先行用地项目农转用报批工作,力争在2022年度内全部销号。四是制定2022年度供地计划和细化措施,完善支持房地产调控的土地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做好安居房、租赁型住房等保障性质住房用地保障,加强市场化商品住房用地计划管理,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地价管控。进一步做好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加强预期引导。抓好棚改项目和重点项目用地供应工作,确保公共基础配套设施、教育医疗类用地、保障民生发展项目的顺利推进。五是加强储备地管理。严格净地入库,2022年拟收储5000亩土地。加强储备地的管理力度,与属地政府建立相互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储备地侵占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库存储备地清理盘活工作,对库存储备地进行整合盘活,提升自我造血功能;继续做好储备地的瘦身工作,对现状为已建成的公共设施项目的储备地办理出库手续。六是继续做好海域使用项目的审核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海口湾武警三沙船艇大队浮码头、新海港交通枢纽(GTC)配套透水构筑物及排海方沟水运工程等项目用海的审核报批工作。七是支持乡村振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异地调整入市等工作。制定2022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计划,统筹指导各区依法依规常态化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编制我局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操作手册,统一资规分局办理流程和标准;围绕施茶石斛、红旗福稻等带有地域特色、文化特色的农村品牌等生态资源优势,打造农村三产融合示范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产村、产镇深度融合发展经验。出台《海口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异地调整入市规定(试行)》(暂定名),盘活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创新征地留用地安排利用机制,集中利用征地留用地,探索留地、留物业等多种安置途径,推动儒教村留用地试点先行先试,出台《海口市加强留用地指导意见》(暂定名)。完成海口市农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制定工作,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二)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三农”工作,对耕地保护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耕地保护 是“国之大者”,全系统务必要从“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落实好耕地保护的各项要求。一是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省资规厅对我市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对各区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情况实行刚性指标考核,党政同责、终身追责,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二是推进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优进劣出,根据目标任务核实永久基本农田并落地落图。三是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统筹补足耕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组织编制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拟恢复耕地的数量,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群众意愿、种植作物市场状况等,在做好调查摸底、充分论证可行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提出,不得搞“运动式”“一刀切”,确保社会风险可控。四是改进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确保数量和质量相当。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核定到入库等全程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全面摸清补充耕地潜力,下达各区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建立补充耕地任务落实情况与补充耕地指标挂钩机制。实施补充耕地垦造行动,争取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实施一批补充耕地项目,扩大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多措并举兑现补充耕地承诺,全力做好省、市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园区补充耕地指标保障。抓好补充耕地项目核实整改,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确保补充耕地项目长期按照新增耕地地类种植,防止新增耕地上出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五是扎实开展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系统培训推广应用,建立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工作机制。开展耕地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六是继续抓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做到“应剥尽剥”。

(三)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一是健全规划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市规划委员会制度,修订《海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印发《海口市专项规划管理办法》《海口市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实施细则》等5项制度,完善规划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完成《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并报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三是继续抓好“多规合一”相关工作,加快推进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入库备案。四是继续推进控规修编工作。完成金沙湾、新海港、金牛岭、旧城、五源河、长秀、核心滨海区等7个片区控规修编。五是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主城区步行街商圈、西海岸新区南片地下空间、2020年海口市城市交通年度发展报告等专项规划编制。六是继续做好村庄规划相关工作,督促各区尽快落实村庄规划编制区级配套经费,组织专家指导组对成果质量进行抽查审核,召开全市村庄规划数据入库培训会,确保村庄规划编制成果质量。七是加快完成控规调整成果入库工作,在控规成果编制阶段提前开展校核工作,减少后期控规入库过程中图数审核不一致及缺漏等情况。八是提升城市建筑风貌,完善城市设计管理方面的规划研究,建立简单易行的建筑风貌指导标准体系;持续改进片区建筑专家咨询制度,适应新阶段发展要求;重要地段的政府投资的公建类项目坚持选聘知名建筑师,进行多方案比选。

(四)深化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一是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试点工作,探索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建立日常变更机制,探索开展半年度集中举证工作,保障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掌握全市耕地资源、林草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和人工建(构)筑物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二是深化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全面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推动实施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进电子证照应用,2022年底前实现线上办理率达60%,不动产登记所需数据共享率达90%。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出台《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化解工作,力争2022年6月底前分类化解105个项目15500户143.44万平方米不动产登记问题。全面完成全市农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农村不动产登记纳入日常登记管理。启动海口市集镇建设用地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质量和队伍作风提升行动。三是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资产清查试点,形成市县级政府代理履行部分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探索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四是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做好普法工作。

(五)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是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用活产业项目差别化用地供地模式,落实落细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用地政策。稳妥推进农垦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农垦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扩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范围,所有土地矿产网上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二是抓好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处置,闲置土地处置到位率达到的60%以上(按面积计算);做好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完成省厅下达年度任务。三是制定工业用地转型的鼓励政策。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海口市存量工业仓储用地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分析研究,制定工业用地转型的鼓励政策,促进工业用地转型开发,盘活我市低效工业建设用地。

(六)加强生态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 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人工修 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按照突出安全功能、生态功能、兼顾 景观功能的逻辑次序,统筹做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一是完成《海口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南渡江流域(海口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报批实施工作。二是推进露天矿山修复,加快完成我局负责的12处露天矿山修复工作;积极督促各区加快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引导社会资本以产业导入的方式参与我市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三是加快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各子项目开展验收及资金支付工作;按期推进海口市东海岸如意岛围填海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工。

(七)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一是全力做好建筑砂石资源保障。协调省厅通过我市周边市县,拓宽我市石料来源渠道,缓解我市石料供需紧张的问题。二是持续推进矿山突出问题综合整治,进一步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严肃查处无证开采、露天矿山越界开采、破坏生态和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非煤矿山等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门监管职责,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强化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源头管控,做好地质灾害“控增量、消存量”工作。

(八)积极推进海洋强市建设。一是加快《海口市促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若干规定(修订)》《海口市促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海口市海洋产业集聚区认定办法》报批。二是依托《海口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产业地图(2021—2025年)》,加大海洋产业招商工作力度,积极推介海洋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发展海洋产业,促进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完成2022年海口市海洋经济运行核算工作,继续推进海口市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的工作。四是开展海口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自验收工作,迎接国家总验收,夯实海口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成果,总结项目成果、经验并推广。积极申报“十四五”国家海洋专项。五是规范海域海岛使用管理。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和管理,已开发的要严格监管,严控新增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加强海域海岛使用动态监管,实现监视监测半月全覆盖。理顺和推进海域海岛动态监管机构建设和加强能力建设,推动海域海岛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业务化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海域动态监管工作在海域海岛管理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九)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一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精神专项整改,加快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第二轮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按时完成整改和销号工作。抓好土地例行督察、耕地保护督察整改。二是持续推进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增量、分步分类处置存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深化土地和规划领域专项整治,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三是强化海洋执法监察,深入推进海域岸线海岛巡查和海底电缆保护工作。推进违规占用严格保护砂质岸线问题分类处置。四是督察执法要严肃精准,加大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力度。建立健全与纪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贯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等横向部门联系,督导各区加强对辖区内非法采矿点特别是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管,强化部门监管合力。

(十)强化基础建设,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基础工作。一是推进《海口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印发实施,为“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提供指导。二是持续深化“联合测绘”改革成果,推动“联合测绘”信息平台广泛使用。加强“联合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做好“联合测绘”基础地图数据提供及测绘成果入库等有关工作,确保至2022年6月前“联合测绘”信息平台注册使用率达100%。三是提高测绘保障能力。整合已有基础地形数据以及已生产的房地一体数据,建立覆盖全市的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和1:500~1:2000等大比例尺数字线划图(DLG),建立覆盖主城区的高精度数字地面模型(DEM),实现数据共享。以2016年完成的地下管线普查结果,拓展地下综合管线平台应用功能,建立地下管线三维数据库,实现市政设施的可视化三维审批。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开展海口市CIM平台建设工作,调研相关技术支撑单位,研究CIM基础平台标准体系等。继续推进海口城市地下空间三维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配合调查监测科开展资源智慧调查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工作。邀请第三方拟定近两年我局信息化建设方案,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来的信息化发展提供方向及落地指导。开展档案管理系统改版项目建设,将原国土档案、规划档案、原海洋与渔业局档案、2016年住建部门移交的档案一并整理、统一管理,提供利用。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与保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自然资源业务系统,数据协同共享环境的安全运行。五是推进网上审批改革工作,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要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合并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促进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党建引领。一是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发挥局党组领学促学“头雁”效应,综合运用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等载体,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开班教育培训班,对各支部支委、党务干部进行全员培训,举办2-3期学习培训讲座。二是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作风整顿建设年等活动成果,用心用情用力为民办实事。三是强化机关党建责任制,实施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机关党建综合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互促,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继续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党建标准化建设示范点等活动,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党支部建设“8+2标准体系”。抓好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每个支部要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全局发展4-6名新党员。

(二)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自然资源领域权力集中、 资源涉及利益大,防风险、反腐败的任务很重,对此更应有清醒认识,不断加强自我革命。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纪检监督与巡视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执法督察联动机制,高度重视巡视、内部审计、财务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严肃查处违反重大专项政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规定的行为。全系统的同志都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增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的自觉性。二是要突出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重点群体,紧盯用地用海用林审批、规划、生态修复工程、执法监督等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开展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组织开展检查抽查,及时发现查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健全监督执纪内部机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完善风险排查和防控体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巩固和拓展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做好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领域跟踪监督,坚决查处土地、规划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四是持续抓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资规厅涉及海口问题、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问题、省纪委413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和各级审计机关发现问题的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好具体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规范全系统双管干部双重管理工作,明确双重管理的职务范围和考察任免程序。2022年至少开展2批次干部提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逐步补齐空缺岗位。逐步将原抽调在机关科室人员分批次返回分局工作,进一步优化分局人员配置,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以改革创新方式破解自贸港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运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干部教育培训、交流轮岗、跟班挂职等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精神、专业素养,增强资规干部观大势、谋大局、干大事的能力,不断提高系统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