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有关自然资源、空间规划和海洋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本市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自然资源、空间规划和海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履行本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研究推进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工作。

(三)负责本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本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开展本市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依职权负责本市管辖海域勘界工作。

(四)负责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制定和完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建立健全本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五)负责本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本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考核评价;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置换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本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配合做好深化农垦改革工作;负责有序推行土地资产化和资本化;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市土地征收和征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负责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负责组织指导本市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海洋综合管理,负责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负责本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本市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落实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贯彻实施全省空间规划体系,统筹推进本市空间规划改革,拟订提出城乡规划编制、实施规定;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市空间规划工作;负责统筹本市空间战略布局,构建本市高效统一的规划管理体系;负责组织开展市空间规划及其主体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市域城镇体系、土地利用、林地保护利用、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等6 个专篇的编制、修编工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开发边界;负责组织开展本市城镇村庄建设、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开发边界内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编制、修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本市空间规划大数据平台建设、更新和维护管理工作,参与管理本市空间规划行政审批平台,推动审批联动;指导各区开展规划管理工作,监督各区(开发区)实施本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权项。

(八)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管理。负责对本市各类综合性规划、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中涉及空间布局的内容是否符合市空间规划进行审查,协调处理空间布局矛盾冲突,并提出有关调整、清理意见;负责对重大项目是否符合本市空间规划进行合规性审查;负责组织开展本市空间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负责核发规划条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对主城区建设工程放验线进行管理;负责对建设项目审批后的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出具《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意见书》。

(九)负责统筹本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生态修复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确保本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目标;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监督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组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十一)负责地质工作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勘查成果和地质资料汇交;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二)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实施海洋强国、海洋强省重大战略;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市海洋强市战略规划。

(十三)负责本市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配合划定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围填海控制线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配合省组织实施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负责本市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政策。

(十四)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及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配合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贯彻实施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配合实施省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督促检查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管理、协作和问责制度;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措施;负责调查违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行为,依法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控重大风险和问题。

(十六)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获取和应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各类测绘成果的检查验收、管理使用;负责保护和管理本市测量标志。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强化制度设计,积极作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本市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国土资源执法体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指导和管理本市空间规划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的便民高效,提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832.9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80832.9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298.7万元、上年结转10986.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67547.9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80832.9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548.2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98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45.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4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2.14万元,主要是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有所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5.23万元,占15.45%;卫生健康(类)支出244.43万元,占10.6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等支出1545.59万元,占67.24%;住房保障(类)支出153.44万元,占6.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0.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29万元,主要是2024年增资调资相应增加社保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5.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4万元,主要是2024年增资调资相应增加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1.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44万元,主要是2024年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64万元,与上年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27.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7万元,主要是增资调资相应增加社保费。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9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545.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5.0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增加。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53.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52万元,主要是随工资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三、关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29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0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6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根据海口市外事办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0团组:目的地为无,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6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88万元。公务车保有量5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二)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根据海口市外事办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0团组:目的地为无,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5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14批140人

五、关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或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7547.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703.43万元,主要是 “耕地保护管理”项目预算有所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67547.94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31万元,主要是“土地收储管理”项目内新增“征地拆迁项目”资金。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000万元,主要是“耕地保护管理”项目预算减少。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社会事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5.18万元,主要是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一次性项目、“城乡土地管理”9个子项目不再列入此功能分类。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147.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8.94万元,主要是财政增加了项目拨款


六、关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或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80832.95万元。

七、关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收入预算80832.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986.31万元,占13.59%;经费拨款收入2298.7万元,占2.84%;政府性基金收入67547.94万元,占83.5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557.7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资金。

八、关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支出预算8083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8.7万元,占2.84%;项目支出78534.25万元,占97.16%。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32.0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项目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8.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4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07.34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298.7万元、政府性基金67547.9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部分名词解释。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