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是否提供不动产登记智能咨询服务?

答:是。“海易办”app中“海口市不动产云登记平台”专栏,设置了“海登登”线上咨询智能全时问答,针对不动产登记不同情形、不同问题分类予以解答,提供精细精准精心办理指引。

2.我市是否提供智能导办服务?

  答:是。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查询、开具产权证明及自助打证服务,通过配备在线身份核验技术,群众可24小时全天候以“自助办”的形式办理。

  3.我市是否推出不动产登记合并办理服务?

  答:是。我市为便利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一直以来提供登记业务合并办理服务,如,不动产抵押登记与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抵押登记、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本登记与预抵押登记转本登记等合并办理,共性材料免于重复提交,办理时限以最长的业务种类办理时限为准。

  4.我市是否提供不动产登记批量办理服务?

  答:是。我市优化系统批量业务办理功能,一直以来提供批量办理服务,企业群众可一次申请多个不动产单元的同类登记业务,实现仅提交一次申请、相同材料仅收取一次、后台批量审批、一次办结。

  5.我市是否提供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

  答:是。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为企业群众提供“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模式。抵押人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依申请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手续,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

  6.我市是否提供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服务?

  答:是。我市2021年印发《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容缺受理制度》,申请人未能按照业务办理指引备齐全部申请材料,但不动产权属来源清晰、登记事项清楚的,经书面承诺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先容缺受理,发出补正资料通知书,限期补正申请资料。

  7.我市是否实行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

答:是。我市不动产登记可以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如非公证继承登记中,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难以获取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的,符合条件的可以书面承诺方式代替。

  8.我市是否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

  答:是。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未提交继承公证书或者司法文书的遗嘱继承、遗赠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无需第二顺序继承人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2023年12月11日,我市出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 继承登记工作指引》进一步简化继承业务办事流程。

  9.我市是否将遗产管理人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答:是。我市试行将遗产管理人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对未提交公证文书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的不动产继承登记中,没有遗产管理人的,可以由遗产管理人和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共同到登记机构进行材料查验。

  10.我市是否在街镇社区、公证机构、中介机构等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

  答:是。我市已在街镇社区、公积金中心、公证机构设置便民服务点及推广应用互联网式自助查询服务终端,提供不动产登记咨询、网上申办指引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服务,将不动产登记延伸至镇街、公积金中心、公证机构等。

  11.我市是否提供“不动产登记+法院”服务?

  答:是。我市通过不动产登记延伸,将登记端口延伸到省、市、区三级法院,本地各级法院可以办理登记信息查询、不动产查封登记、解封登记、裁定执行信息交互等事项。

  12.我市是否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设备?

  答:是。我市各不动产登记大厅以及相关政务服务中心均配备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设备,并且基本设置了24小时自助服务区,供企业群众方便快捷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13.我市是否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

  答:是。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遵循“全市一体、就近可办”原则,按照通收通办、通收转办等路径便利申请人就近申办,深化全城通办水平。我市设置三个受理大厅、三个便民服务点,企业群众可在全市任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部门打破属地限制,提供更便捷的办证服务。

  14.我市是否实现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

答:是。我市与三亚市实现存量市场化商品房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存量房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的设立、变更、转移、注销等高频登记业务“跨城通办”。通过全程网办和异地代收服务作为主要通办模式,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跨城通办”专窗,实现线下“就近办理,只跑一次”或线上“不见面”。 

15.我市是否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答:是。我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入口已布设到全国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https://bdcyc.mnr.gov.cn/)。申请人进入该平台并选择“海南-海口”后,即可通过网办平台发起不动产登记业务。

  16.我市是否提供“交房即交证”服务?

  答:是。开发建设单位在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相关税费缴纳,在交房同时向购房者交付不动产分证,购房人缴交相关税费后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17.我市是否推行“交地即交证”服务?

答:是。我市通过不动产登记主动靠前服务,简化流程,部门协同,前置核查,对已完成地籍调查,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的用地单位在交地时点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18.我市是否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

答:是。我市已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指导手册,并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

19.我市是否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签发利用?

  答:是。我市实现不动产电子证照签发利用。个人可通过“海易办”APP查看名下的电子证照。不动产电子证照可在房屋交易登记、户籍管理、入学、企业开办等领域使用,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企业群众是否可查询不动产登记办件办理进度?

  答:是。企业群众下载“海易办”app,搜索“海口市不动产云登记平台”点击进入,在首页【办件查询】模块实时查询办件办理进度。

  21.我市是否提供不动产权证书邮寄服务?

  答:是。我市推出不动产权证书寄递服务,企业群众只需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受理窗口或网上申办系统申请界面自愿委托EMS代为领证,即可享受不动产权证书快递上门服务。
  22.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时是否需要重新测绘?

  答:不需要。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时,不动产界址界限未发生变化的,继续沿用已有的权籍调查成果,无需申请人重新测绘。

  23.企业群众能否对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满意度评价?

  答:可以。企业群众可通过窗口“好差评”服务评价器、海口12345热线服务等对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定期公开,对评价为“不满意”的进行调查回访,收集意见建议。

  24.我市是否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答:是。我市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并建立相关制度,对有疑难案件、办事标准、服务质量等诉求的企业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导办指引、协调服务,落实窗口应急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企业群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