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海口市传统村落保护规定(草案)》,目前已形成阶段成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1天(2021年8月20日至9月19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http://zzgj.haikou.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ksghjczc@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更新规划科,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办公区15 号楼南楼2049 室。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人:吴海珍 张传梦 68724367 68720586
附件:《海口市传统村落保护规定(草案)》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9日
(联系人:吴海珍,联系电话:68724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