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祥昌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祥昌花园项目(现名称为丹玺·琉泉)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1号,于2002年11月予以规划许可,2007年10月进行规划方案变更,变更后批建3栋公寓、4栋A型联排别墅、11栋B型双拼别墅、4栋C型独立别墅、7栋A5型独立别墅、15栋A6型独立别墅、1栋A7型独立别墅及1栋会所,共计46栋。

2011年10月,原海口市规划局已对3栋公寓、4栋A型联排别墅、5栋B型双拼别墅、4栋C型独立别墅共16栋予以规划核实,剩余6栋B型双拼别墅、7栋A5型独立别墅、15栋A6型独立别墅、1栋A7型独立别墅及1栋会所共30栋尚未规划核实

本次拟对除会所外的剩余29栋别墅进行规划核实。经审查,情况如下:1.存在违法建设问题,已书面告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违建内容不按照现状认定但均拟按照规划批建方案认定予以规划核实;另A5型独立别墅实建楼栋与规划批建的单体平面存在镜像关系,拟按现状位置予以规划核实。2.现状总平面场地布局与规划批建方案不一致,东南角规划批建的球场未建设,拟按现状予以认定,但球场区域的现状建筑物涉嫌违建应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3.项目用地南侧有一条东西走向的规划路局部从用地红线范围内穿过,项目现状围墙及场地局部位于规划路上且另有局部已超出用地红线,待后期该规划路建设时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此外,项目用地东侧有一条南北走向的规划路局部从用地红线范围内穿过,但在规划批建的总平面图中并未存在该规划路,该部位拟按现状予以认定,如后期该规划路需要建设,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核实批前公示,公示期间若无意见反馈,我局拟按上述情况开展下一步的规划核实工作。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7月18日至7月26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http://zzgj.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zzgjqsfggs@sina.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琼山分局,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1号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琼山分局402房,邮编:5711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65801481;联系人:朱秦、张咪。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8

    



祥昌花园项目规划核实公示简介

    一、公示内容

海南祥昌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祥昌花园项目(现名称为丹玺·琉泉)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1号,已纳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范围。

2002年11月原琼山市建设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琼山土规建证(2002)138号),2007年10月原海口市城市规划局进行规划方案变更,变更后批建3栋公寓、4栋A型联排别墅、11栋B型双拼别墅、4栋C型独立别墅、7栋A5型独立别墅、15栋A6型独立别墅、1栋A7型独立别墅及1栋会所,共计46栋,地上建筑面积合计47378.82㎡、地下合计1451.41㎡。

2011年10月原海口市规划局已对3栋公寓、4栋A型联排别墅、5栋B型双拼别墅、4栋C型独立别墅共16栋予以规划核实,剩余6栋B型双拼别墅、7栋A5型独立别墅、15栋A6型独立别墅、1栋A7型独立别墅及1栋会所共30栋尚未规划核实

本次拟对除会所外的剩余29栋别墅进行规划核实。经审查,情况如下:

(一)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加建房屋、封闭阳台、搭建雨棚(遮阳棚)及太阳能板、露台改建为阳台及房屋、车库改建为办公、住宅改为培训班、加建凉亭超出用地红线、入户门廊改建为房间、改变外立面、局部绿化进行硬化等违法建设问题,我局已书面告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违建内容不按照现状认定但均拟按照规划批建方案认定予以规划核实。另A5型独立别墅实建楼栋与规划批建的单体平面存在镜像关系,鉴于对规划实施无原则性影响,拟按现状位置予以规划核实。

(二)现状总平面场地布局与规划批建方案不一致,东南角规划批建的球场未建设,球场区域涉嫌被现状建筑物占用问题已书面告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鉴于项目已投入使用多年,为加快解决后期办证问题,拟按现状予以认定,但球场区域的现状建筑物涉嫌违建应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三)根据规划批建的总平面图及竣工测量图,项目用地南侧有一条东西走向的规划路(原规划宽度25米,现规划宽度30米)局部从用地红线范围内穿过,项目现状围墙及场地局部位于规划路上且另有局部已超出用地红线,待后期该规划路建设时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此外,项目用地东侧有一条南北走向的12米宽规划路局部从用地红线范围内穿过,但在规划批建的总平面图中并未存在该规划路,根据琼自然资规〔2021〕7号文相关精神,该部位拟按现状予以认定,如后期该规划路需要建设,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考虑到该项目已现状投入使用多年,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核实批前公示,公示期间若无意见反馈,我局拟按上述情况开展下一步的规划核实工作。

    (详见公示图件)

    二、公示图件

(一)批建总平面图

(二)竣工测量图




祥昌花园项目规划核实-公示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