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口市第九中学宿舍B栋1单元加装电梯批前规划公示

(1)公示主体: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3月10日至3月20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规划批准图纸为准。

(4)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http://zzgj.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zzgjmlfggs@sina.com

2.书面意见请寄至海口市海甸岛德利路5号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 ( 邮政编码:570208)

3.书面意见或邮件应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房产权属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5.咨询电话:0898-66185705,联系人:谢有珍

二、项目情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市第九中学宿舍B栋1单元李祖庆、陈文波等业主

(二)建设项目名称:海口市第九中学宿舍B栋1单元加装电梯

(三)建设项目位置:海口市海秀大道20号

(四)公示内容:

海口市第九中学宿舍B栋位于海秀大道20号,1992年(证号92E-273)批建一栋地上九层住宅楼,2003年3月通过验收(证号2003A00032)。B栋住宅楼为普通一字型,共两个单元,现该住宅楼一单元林声言、张祖光等12户业主,联合申请加装1部电梯。经审查:

1、拟加装电梯的住宅楼产权明晰(已办产权证),用地权属清楚(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0072号);

2、海口市第九中学宿舍B栋1单元共9层,共有18户业主(一梯两户)。合计二单元房产总面积为1402.2㎡,按照提供的申报材料,共有12户业主签名同意加装电梯认定有效,合计专有部分房产面积934.8㎡。核实海口市第九中学宿舍B栋1单元参与表决加装电梯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均达到本单元2/3以上,且表决同意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占参与表决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均达到3/4以上,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要求;

3、申请业主拟在该住宅楼西侧加装一部电梯,拟加装电梯长2.50米、宽2.15米,二至九层拟加建2.5米×1.0米过道与楼体的阳台连接,加装电梯总增加面积68.34㎡;

4、拟装电梯外立面色彩为灰白色彩钢板饰面,钢结构,造型以及位置与建筑主体相协调,且设计单位已出具加装电梯结构安全说明;

5、申请业主拟将该单元门前的8个现状机动车位取消(经核小区原规划批建总图,此处未设置规划车位),取消后该单元门前的小区内部道路为4.78米(详见方案总平面图),满足消防要求。拟加装电梯不影响原有楼梯疏散通道,建议将停车位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

现将上述情况予以公示,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



公示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