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主体: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1月29日至2月6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4、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项目现场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邮编:570206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式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6827511,联系人:刘晓宇、黄慎

项目情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海南金友谊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金友谊商业广场

三、建设项目位置:海口市龙华路11号

四、公示内容:

金友谊商业广场项目属1993年批建的停缓工程处置项目,规划临时许可证:93AE-201号,批建内容:壹栋地上6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商业广场。现建设单位正在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规划核实手续。经核查,该项目存在以下内容调整:

该项目商业批建为大开间,实建中建设单位已分隔成小开间(摊位、未设墙体)分别出售给业主。为化解信访工作,建设单位已按实际出售和备案的分隔情况出具《房屋建筑面积实测报告》(LB测字第20220330,不得实体隔墙,详附图),现将该报告向利害关系人公示。

    若公示期内无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将按规定将此报告报住建部门采信,我分局将按程序按该报告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公示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