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产大院2 号楼用地位于海口市海秀路南侧,西邻望海国际广场,属《海口市大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H0205041 地块范围,用地面积约765 平方米,规划性质为公园绿地。鉴于该建筑为D级危房且为合法产权用地,为保障产权人合法权益和提升住房质量安全,满足拆除重建规划条件,我局拟按重大调整程序,对LH0405041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及指标等进行修改根据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及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现按程序对上述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92日至9月10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http://zzgj.haikou.gov.cn)及地块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7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8,联系人:龙腾卓。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





海口市大同片区LH0405041地块控规修改必要性公示-公示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