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白沙坊公交场站项目建设,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ML0301001地块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4年604日至2024年703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及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6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8,联系人:龙腾卓。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63







关于《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ML0301001地块规划修改公示简介


为推进白沙坊公交场站项目建设,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ML0301001地块控规修改工作,对地下空间规划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进行调整。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位于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北部,南侧紧滨江路,西侧紧邻新埠大道。

二、修改原因:

因控规要求ML0301001地块配套“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公交停保场”,但未明确地下空间规划指标,为加快推进白沙坊公交场站项目建设,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及省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琼自然资规〔2022〕3号有关要求,我局按程序启动了上述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三、修改依据

本次规划修改符合《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修改控规情形、《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第(三)条的规定条件及《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规〔2022〕3号)第七条第(一)款的情形。

四、修改内容:

修改前:ML0301001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256089㎡(384.13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配套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公交停保场。

修改后:ML0301001地块地面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以及用地面积256089㎡(384.13亩)保持不变,用地代码修改为1401,各项规划指标保持不变;确定ML0301001地块北侧地下空间用地面积为37108㎡(55.66亩)、用途分类为地下公共交通场站,代码为UG120802,地下建筑面积为≤37108㎡,起止深度:主体结构为地下一层,地下室底板埋深约5m,地下室顶板最小覆土厚度为1.5m,地下普通机动车停车泊位≥48个,地下公交车停车泊位≥121个。

五、公示主要图纸

1、地块区位示意图

2、地块调整主要内容

3、《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ML0301001地块法定图则(修改前)

4、《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ML0301001地块管理图则(修改前)

5、《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ML0301001地块法定图则(修改后)

6、《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ML0301001地块管理图则(修改后)

六、公示时间

30日(2024年604日至2024年703日)。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46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八、咨询电话:68724378,联系人:龙腾卓。



关于《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ML0301001地块规划修改公示启事-公示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