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海口市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A-6-01、A-6-02、A-6-03、A-6-04、A-6-05、A-6-06、A-4-22、A-4-23地块规划修改工作。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要求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11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7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8,联系人:龙腾卓。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11



关于《海口市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A-6-01、A-6-02、A-6-03、A-6-04、A-6-05、A-6-06、A-4-22、A-4-23地块

控规修改公示简介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海口市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A-6-01、A-6-02、A-6-03、A-6-04、A-6-05、A-6-06、A-4-22、A-4-23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位于海口市椰海大道北侧、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北侧与东北侧
    二、调整原因

A-6-06地块为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用地,其东北侧的A-6-01、A-6-02、A-6-03、A-6-04、A-6-05地块规划性质为公园绿地、消防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环卫用地和防护绿地,省卫健委为借助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专业优势,带动我省移植医学学科链和产业链的协同发展,推动海南自贸港“智慧健康生态岛”建设,商情我市选址A-6-01、A-6-02、A-6-03、A-6-04、A-6-05地块作为国际移植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项目选址及开展控规调整工作,将其中的消防用地、公交场站用地和环卫用地就近调整至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北侧的A-4-22、A-4-23商住混合用地规划地块,将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异地安排平衡。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及省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有关要求,我局按程序开展上述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三、修改前地块规划条件

1、A-6-01地块(公园绿地)面积为12152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不予管控,绿地率≥65%;

2、A-6-02地块(消防用地)面积为4306平方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30%;

3、A-6-03地块(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7809平方米,容积率≤0.3、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10米、绿地率≥30%;

4、A-6-04地块(环卫用地)面积为1611平方米,容积率≤0.6、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35%;

5、A-6-05地块(防护绿地)面积为2825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不予管控;

6、A-6-06地块(医疗教育混合用地)面积为302739平方米,容积率≤1.9、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90米、绿地率≥41%;

7、A-4-22、A-4-23地块(商住混合用地)面积分别为8339平方米、4386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35%。

四、调整内容

(一)地块用地边界、用地性质修改:

1、将现行控规A-6-01、A-6-02、A-6-03、A-6-04、A-6-05地块合并至A-6-01地块,用地编码修改为A-6-10,用地性质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0806),同时根据权属界线微调与A-6-06地块边界。

2、将现行控规A-4-22地块划分为A-4-22-1地块和A-4-22-2地块 ,A-4-22-1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商业混合用地(120802/0901),A-4-22-2用地性质调整为环卫用地(1309),A-4-23用地性质调整为消防用地(1310)。

(二)地块规划指标修改:

1、A-6-10地块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

2、A-4-22-1地块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60m,绿地率≥20%。

3、A-4-22-2地块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0.6,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12m,绿地率≥30%。

4、A-4-23地块规划指标调整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15m,绿地率≥25%。

(三)其他修改:

1、A-6-01地块(公园绿地)和A-6-05地块(防护绿地)等面积调整至西海岸新区南片区A5102地块内,在市域层面维持公园绿地面积总体占补平衡;

2、涉及其他管控要求按照修改后图则管控。修改后的A-6-06、A-6-10、A-4-22-1、A-4-22-2、A-4-23地块用地性质和代码按现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执行。

五、公示主要图纸
1.修改地块区位示意图;

2.修改地块规划调整内容示意图

3.修改前城西片区A-6-01、A-6-02、A-6-03、A-6-04、A-6-05、A-6-06、A-4-22、A-4-23地块图则;

4.修改后城西片区A-6-06、A-6-10(A-6-01、A-6-02、A-6-03、A-6-04、A-6-05)、A-4-22、A-4-23图则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11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7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68724378,联系人:龙腾卓。




公示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