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3日至2024年1月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3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支部反馈的巡察意见,我支部高度重视,通过分类问题、细化措施、倒排工期、完善制度等举措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推进龙华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认识,精心组织
3月1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分局党支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市委巡察工作方针,传达学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杨会春同志和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陈景进同志在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市资规系统集中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联络组,支部书记、局长王云同志任组长,支部委员、副局长伍鼎位同志、支部委员、副局长李之基同志、支部委员、四级调研员范立同志任副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联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组组长由李之基副局长兼任,组员由综合科全体人员组成,负责协调整改工作有关事项,并与监督部门联系沟通。制定《中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形成巡察整改任务台账。全面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地,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严守节点、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
(二)压实责任,强化监督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分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督导工作,推动整改。二是做好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列为跟踪督办事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做好动态跟踪管理。严格实施全周期跟踪督办,对进展缓慢的及时提醒督促,确保规定时间整改到位。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紧盯关键环节,对整改内容空泛、整改举措不够严格、支撑材料不完整等情况,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8月7日,龙华分局支部委员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对照查摆、深入分析,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落实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方面
问题1:学习浮于表面。2019年以来,分局党支部组织专题学习“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仅4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等均为照本宣科、传达文件,流于形式。2022年10月以来,龙华分局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仅3次,没有深入基层所宣传宣讲,没有结合资规工作实际交流研讨,学习效果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支委带头作用。支部各支委结合资规工作实际,分为4次到5个基层管理所,对“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等重要性文件进行宣传宣讲。其中,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去城西所开展;副书记去龙桥所、新坡所开展;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去龙泉所开展;青年委员、群工委员去遵谭所开展。
2.已于2024年6月20日印发中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支部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2024年学习计划。
3.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时,党员结合学习专题和自身工作情况,发表意见和交流心得体会22篇。
4.已于2024年3月1日印发《关于印发扩权强区下放划拨供地审批等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海龙府办函〔2024〕17号)。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理论指导实践不足。2023年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龙华分局把矿坑修复治理作为重点调研内容,但没有将调研成果运用到推动矿坑修复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推动龙华区矿坑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截至2023年11月,仍有3处矿坑未完成修复治理。
整改落实情况:
1.2024年4月17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印发协作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检会〔2022〕10号)、《海口市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20〕329号)等矿山生态修复文件。
2.2024年4月17日,会同龙泉、新坡镇人民政府督促责任主体加快修复治理工程。
3.根据龙华区政府批准的生态修复方案,在组织专家组现场验收通过后,2023年12月22日,龙华区政府以《关于报送历史遗留矿坑修复工作的函》报市资规局销号。2024年1月5日,市资规局以《关于龙华区矿山修复任务销号有关意见的函》(海资规修复〔2024〕2号)回复,4处露天矿山修复治理任务已基本完成,将按程序在任务清单中核销。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3:落实“田长制”督导不力。2021年以来,龙华分局作为二级田长制办公室仅每季度请示区政府召开调度会,平时开展指导监督不足,部分三级田长未按要求每月巡田一次;未能发现国家卫片反映的龙华区17宗违法占耕图斑行为,龙华分局没有严肃批评且未及时请示区政府追责,未起到震慑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
1.对有关三级田长未能发现国家卫片反映的龙华区17宗违法占耕图斑(2021、2022年土地卫片)行为,我分局已书面向龙华区政府提请对龙桥镇、龙泉镇、遵谭镇三级田长追责问责。龙华区政府已对相关三级田长进行约谈。后续田长制区级季度调度会(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6月28、9月27日召开)及区田长制月报中,各镇均落实巡田工作。截至目前,共召开10次调度会及开展10次巡田工作。
2.加强指导检查。2024年4月17日,我分局以区田长办名义,邀请市田长办到龙泉、新坡镇开展“田长制”指导、检查工作,会议以室内听取工作汇报、室外实地调研形式开展。
3.严格落实日常监督。今年以来我分局以区田长办名义,落实月报制度,2024年1月、3月(2月因春节假期,与3月巡查情况合并汇总通报)、4月共3次通报巡田工作开展情况(因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要求,5月起暂停每月通报)。通报汇总了龙华区三、四级田长每月巡田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出存在问题,以及工作要求。
4.严格责任追究。对龙桥镇三级田长巡查工作落实不力问题,我分局以田长办名义提请区政府对其进行约谈。自约谈以来,未再次发生龙华区各级田长未发现国家卫片下发涉及占耕图斑的情况。同时,一、二、三季度调度会(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6月28、9月27日召开)上,均强调各级田长要针对历年来卫片图斑多发区域,加强巡查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4: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力度不够。2022年、2023年1-11月,国家自然资源部下发龙华区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分别为91宗、66宗,分局工作不够深入,巡查发现分别仅为36宗、30宗,发现率分别仅为39.56%、45.45%,导致违法用地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整改落实情况:
1.下发《关于印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2024年土地及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资规龙〔2024〕95号)和制定分局季度巡查计划。在方案中,对巡查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落实巡查工作不力人员,将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各管理所严格落实方案和分局季度巡查计划要求,制定月巡查计划和优化巡查路线。持续加强对涉嫌占耕违法用地和无证采挖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重点区域巡查力度。
2.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
(1)开展“送图入村”主题教育活动。我分局于2023年12月20日,到辖区各村委会开展“送图入村”主题教育活动。将各村委会辖区《永久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保护位置示意图》张贴上墙,并现场讲解耕地保护政策,和田长制巡田工作制度。
(2)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2024年6月25日,我分局在龙华区五个镇组织开展了土地有关法律法规现场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相关知识。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5:推动耕地垦造有差距。分局到镇村开展政策宣传力度小、统筹督导不到位,各项目均存在部分村民不支持耕地垦造工作现象。2022年龙华区耕地垦造计划新增耕地174亩、水田规模1258亩,备案入库耕地0亩、入库率0%,入库水田规模481亩、入库率38.24%,工作成效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1.已结合6月25日土地日活动到城西镇、龙桥镇、新坡镇、遵谭镇设点宣传耕地保护暨耕地开垦政策宣传;针对龙泉镇扬亭村委会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土地流转难题,会同龙泉镇政府到扬亭、翰香、美定三个村委会开展耕地开垦政策宣传和座谈,并在村两委干部的配合下到3户农户家里进行入户宣传讲解耕地开垦政策,进一步取得了农户的支持和认可。
2.结合辖区耕地垦造工作实际,形成阶段性情况专题报告区政府,报告就一般性性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建议,立足年度任务结合在建项目进展和辖区后备潜力地块实际,提出了调整补充项目的意见,同时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性问题提请区政府纳入督办。
3.已建立周报跟踪项目进展制度(截至目前共24期),后续持续保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6: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滞后。该项工作2023年6月启动以来,分局到村组召开协调指导会仅1次,且宣传和指导不到位,村民入市意愿不强烈,且委托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工作尚未完成,未能完成市政府要求的2023年12月31日前土地入市挂牌交易目标。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对入市地块项目推进指导工作,分局先后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4月17日、5月22日、6月7日到龙桥镇政府督促指导,指导办理该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村集体委托评估公司对入市地块及地上建筑物的评估,现土地评估报告已经市资规局备案。村集体已完成入市方案集体表决,目前镇政府已代村集体将入市方案报至区政府,区政府已于8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并听取了入市进展汇报,9月18日区政府已召开“两重一大”会议审议,下一步按流程报市政府审批。
2.已做好倒排工期表,正在有序推进入市挂牌工作;已对龙华区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摸底调查并形成初步报告成果;试点总结报告已形成初稿,正在修改完善。
3.通过招投标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确定了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承接试点工作指导、课题研究、政策编制、入市项目推进、宣传总结等内容,为入市全流程提供技术支持。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7: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有差距。2023年,龙华分局计划完成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6宗,但由于研究解决力度不够,截至2023年12月30日仅完成3宗,尚有3宗未完成。如2006年建成的“金友谊商业广场”项目,没有通过规划核实且违法加建两层,导致已购房业主长达17年无法办证,被反复投诉,2022年8月龙华分局将该遗留问题移交市综合执法局后没有主动跟踪协调,截至2023年11月底,该项目规划核实手续问题仍未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
1.2024年4月24日,组织人员学习其他省市历史遗留问题规划核实工作的优秀做法及《江西省景德镇市化解因未通过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导致“登记难”》等先进经验案例。
2.3宗未完成的项目(海口供电局调度综合楼、海南农垦总局医院职工集资房、市工商管理局办公楼及住宅楼)已于2024年3月份出具了规划核实意见。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市局下达的12宗历史遗留项目的规划核实工作。
3.鉴于金友谊项目建设单位对市综合执法部门的处罚决定有异议,正在走申辩和司法途径,我分局已积极对接执法部门,分别于2024年5月14日、8月2日、9月4日到执法局当面沟通,协商解决违建问题的路径,同时约谈了建设单位及测量单位,发函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认定其所提供的测量材料,并将确认后的材料提供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理。目前我分局正在依据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出具该项目的规划核实意见。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8:领导班子创新能力不够。2021年5月,龙华分局受理一小区住宅楼加装电梯申请,未能结合实际情况灵活执行相关规定,以不具备审批主体资格和无审批依据函复业主“暂缓办理”,人民网登载“海口市旧楼加装电梯无处申报各部门尽显扯皮推诿”后,分局才予以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1.电梯加装业务下放区政府后,我分局按职责积极指导区审批部门加装电梯业务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区审批部门已完成137宗加装电梯审批工作,未出现过类似的“暂缓”或“推诿”等情况。
2.2024年3月28日,到高新区对扩权强区分局下放的新业务进行下沉指导;2024年7月31日,对“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事项作案例分析。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9:“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力。2019年以来,龙华分局没有制定“三重一大”制度、没有完善相关议事规则,仅在2022年3月3日制定简单的《龙华分局会议管理制度(暂行)》,分局重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未明确重要事项决策范围,制度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
1.4月11日在局长办公会上学习了市资规局以及龙华区委区政府会议制度的相关文件。
2.参照《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规则》、《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议事规则》,分局于2024年5月20日印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会议制度》,规范会议管理,明确议事范围,强化会议纪律,提升会议效能。自新制度印发后,分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共计召开了局务会6次,支委会5次,党员大会4次,业务专题会5次。
3.5月16日印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财务管理规定(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分局大额支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共计6笔,均根据规定上分局局务会审定并出具会议纪要;采购项目达 2000 元(含 2000 元)以上的共计4笔,均经三方询价。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0:承接扩权强区工作有短板。龙华分局部分工作人员对扩权强区业务不熟悉,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事项流程繁琐,2023年8月5日分局受理一起市民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后使用权转让审批业务,申请人8次往返于区政府及区职能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耗时1个月才办结。
整改落实情况:
1.举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业务工作培训会议,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21〕46号)等政策法规,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加强与市资规局业务承接协调工作,理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市资规局牵头印发了《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在建工程转让、司法过户)内部工作流程的通知》(海资规审批〔2023〕108 号),并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批事项指导手册》,明确了该项审批业务的法规依据、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及示范文本。
3.加强与龙华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业务下放承接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龙华区政府根据龙华区常务会议纪要(第八届46次〔2024〕3号)要求,目前已印发《关于印发扩权强区下放划拨供地审批等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海龙府办函〔2024〕17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事项仅需申请人在受理及缴费环节跑动即可完成该审批事项。
4.我分局积极整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工作,成效显著,该类办件目前已收到申请人通过12345热线转来的感谢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1:重大风险隐患处置不到位。自2018年4月起,丘海大道露天PVC管堆放场所存在违法用地行为,原市国土局龙华分局以及现在的市资规局龙华分局共6次将违法用地线索移交龙华区相关执法单位和镇政府。2021年4月4日该堆场发生火灾事故时仍存在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2021年11月龙华分局被市资规局通报批评,截至2023年12月20日地上现状仍然存放PVC管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仍未完成清场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
1.2024年5月11日,分局局长办公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论述》《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涉及资规系统的启示案例》。
2.城西管理所制定月动态巡查计划,将丘海大道露天PVC管堆放场所列入巡查范围,今年以来,未发现新增违法用地行为。
3.2024年4月29日,以《关于丘海大道火灾事故点PVC管堆放场所整改有关问题的报告》(海资规龙〔2024〕302号)报告区政府。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问题12: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不够。2019年以来,分局未严格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多以集体谈话代替单独谈话,单独提醒谈话仅8人次,且谈话没有结合工作、生活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被谈话对象表态也是简单应付。
整改落实情况:
1.分局支部分别于2024年5月30日、8月28日召开了党员大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已由一把手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层层进行廉政谈话;同时,对生态修复、财务管理等易发生腐败或廉政风险问题领域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共计谈话19次。
3.已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列入党建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3: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2019年以来,分局共有6名干部职工违纪违法受到问责处理,分局仅召开过3次警示教育大会,且没有按市纪委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未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
1.已组织开展2024年一至三季度分局编内人员平时考核。
2.已于6月21日下午组织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电视专题片及收集心得体会61篇。
3.已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以案改促警示教育组织生活会。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4:清廉机关建设力度不够。龙华分局没有结合实际及主责主业制定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办公区没有张贴、悬挂有关宣传标语,廉政建设和廉洁文化宣传氛围不浓。
整改落实情况:
1.制定印发分局清廉机关工作方案,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截至目前,共计召开支委会9次、党员大会8次、组织生活会3次、上党课3次,开展谈心谈话19次。针对工作中梳理出的廉政风险点、隐患点上报市局,并于6月21日下午组织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电视专题片及收集心得体会61篇。
2.在分局机关制作宣传栏,并印发宣传海报给各所张贴。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5:文风会风不实。龙华分局2020年、2022年党支部工作计划条目式简单化,2021-2022年度工作总结只讲成绩不谈问题;2019年以来,分局研究业务问题会前酝酿不够,导致议而不决,如2023年7月10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历史遗留项目规划核实问题,准备材料不充分,二次上会审议才通过。
整改落实情况:
1.分局已于2024年6月20日印发《中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的通知》,将原来的条目式改为根据局党组工作要求,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具体工作分阶段制定。
2.分局已于2024年5月20日印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关于印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会议制度〉的通知》,修订了会议管理制度,完善了议事规则,明确了议事范围及上会要求,自会议制度印发后,无同一问题二次审议情况,提高办会效率。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6:担当作为仍有不足。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分局科室之间、机关和基层各自为战,在业务衔接、沟通交流环节不顺畅,如,2023年7月,分局城西管理所在办理城西镇大样村委会集体留用地申请事项中存在“等靠要”思想,超期1个月仍未办结,被市资规局点名批评后才予以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
1.分局已组织开展内部业务培训共计14场,培训范围覆盖各科、所,培训内容包含财务管理、保密规定、划拨供地等业务知识。
2.为加强公文督办,提高办文效率,分局安排专人加强公文督办并做好督办台账。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7: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办证难问题力度不够。分局2022年2月受理金岭佳苑小区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申请业务后,面对复杂问题存在畏难情绪,沟通协调不到位,该小区业主反复向12345热线投诉,分局直至2023年10月才复函建设单位同意办理,拖延近两年时间。
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海南农垦明诚置业有限公司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及陈翠萍等20户延长土地年限的函》(海资规龙华〔2023〕479号)回复办结。
2.自巡察指出分局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办证难问题力度不够问题以来,分局先后以领导组织、科室自学等方式,开展业务研讨及政策学习,截至目前,共计10次。
3.办理改变土地用途的等业务时,积极对接申请人,反馈所需材料,跟进、告知办理进度。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8:主动服务意识有欠缺。如,2021年3月,分局在办理国鹏大厦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务中主动服务不到位,项目业主单位不知晓相关政策,未按要求办理建设工程基础轴线核验手续,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15000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国鹏大厦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指导建设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并补办该项目基础轴线核验手续,发文《放线合格通知单(国鹏大厦)》。
2.吸取国鹏大厦项目的教训,分局指定专人统计市资规局核发的龙华辖区风貌管控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截至目前共计完成6宗,并要求相关经办人做好批后监管工作。
3.截至目前,分局指定专人将通过的规划许可项目单位以短信形式通知建设单位按程序申报办理批后监管好手续,同时将市资规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情况函告综合行政执部门,共计7宗。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19: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龙华分局固定资产登记公务用车4辆,实有车辆5辆。
整改落实情况:
1.我分局原固定资产登记公务用车4辆,实有车辆5辆。已按要求将未录入的机要通信车(车牌琼A2R250)录入资产系统,因2023年12月将3辆执法执勤车辆报废处置,现固定资产系统登记公务用车为2辆,实有2辆,账实相符。
2.自开展巡察以来,我分局购买了3台空调、1台台式电脑、1台多功能一体机等固定资产,均已按要求进行资产信息登记并录入固定资产系统。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0:重复发放午餐费补助。分局1名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2021年6月-2023年6月驻秀英区西秀镇拔南村扶贫期间,每月已根据驻村天数领取含午餐费补助的生活补贴,巡察中发现分局重复发放该队员半年午餐费补助1750元。
整改落实情况:
1.重复发放午餐补助1750元于2024年3月12日退还至分局基本户,3月19日分局将退还午餐费上缴国库。
2.2024年3月28日,组织财务人员及各科、所学习财务知识,强调规范审批流程。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方面
问题21: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够。分局2019年以来未专题部署党建工作,发展培养党员力度不够,仅发展培养1名党员;支部党务工作人员为非党员,党建工作处于被动应对状态;支部委员补选不及时,2023年4月市资规局机关党委已批复同意增补1名委员,8月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补选。
整改落实情况:
1.已于5月30日专题部署党建工作,并印发支部党建计划。
2.已于6月6日召开入党宣讲会,并由支委分批次与群众进行入党引导谈话。引导非党员干部职工梳理正确入党动机、了解入党流程,组织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在支委会上,组织委员和党务工作者学习了发展党员条件及流程,为避免出现“带病入党”等问题。
3.已于3月14日重新调整党务工作人员。
4.已于4月28日按程序完成补选支委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2:工作作风不严谨。2019年以来,党支部会议记录错记、漏记、不记现象突出,2021-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缺少互相批评记录,部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缺少参会人员记录;分局部分人员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概念混淆,2019年-2023年2月局长办公会记录与同期局长办公会纪要内容完全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
1.已组织开展编内人员一季度平时考核及统计第一、二季度分局考勤情况。
2.根据市资规局印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工作的通知》,7月5日分局开展会议记录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管理工作,并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分局严格执行《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工作的通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关于会议记录检查情况的通报》相关要求,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管理。今后将不定期抽查检查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龙华分局党支部未划分党小组,支委会未做到每月召开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缺少创新;2019年以来14次党课授课者均为党支部书记,其他支委从未讲授党课。
整改落实情况:
1.已制定印发《中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支部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截至目前,共计召开支委会9次、党员大会8次、组织生活会3次、上党课3次。
2.分局党支部结合党日活动,将上党课的场所从“室内”延伸到“室外”,将党课内容与工作实际、生活实际结合,丰富了党课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新活力。先后在国土大厦三楼多媒体厅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分局自然资源工作的实践与探讨》主题党课、城西镇苍西村经济合作社上《解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题党课、丘濬文化园上《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党课。
3.截至目前,分局党支部先后由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上了3次党课,今后继续组织各支委轮流上党课。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4:组织生活会不严谨。2019年以来,分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同程度缺少上一年度问题整改、征求群众意见、谈心谈话情况,缺少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
1.2024年1月18日已按要求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做好了会前征求群众意见、谈心谈话、个人对照检查,以及支部整改情况报告等工作。
2.组织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带头、各党员依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放下面子,自觉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在批评中进一步凝心聚力。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问题25:干部能力提升有差距。2019年以来,分局举办内部业务培训仅7次,市资规局等单位举办专业培训分局多以工作忙为由不安排骨干参加培训,且没有自主组织学习市资规局的相关业务培训内容,一些干部存在本领恐慌,干部专业能力与完成工作要求不匹配。
整改落实情况:
1.分局各科、所先后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共计14场,培训范围覆盖各科、所,培训内容包含财务管理、保密规定、划拨供地等业务知识。
2.分局积极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1)通过开展局务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共计28场。传达学习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
(2)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区相关业务培训。科级干部及以上参加11场;其他工作人员参加32场;科级干部及以上和其他工作人员共同参加21场,共计64场。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四)聚焦对上轮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问题方面
问题26:领导班子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龙华分局对整改问题不够重视,未结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开展有关入市政策宣传,对村集体指导沟通少,导致上轮巡察指出的按时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展缓慢,总体进度滞后于市政府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对入市地块项目推进指导工作,分局先后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4月17日、5月22日、6月7日到龙桥镇政府督促指导,指导办理该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村集体委托评估公司对入市地块及地上建筑物的评估,现土地评估报告已经市资规局备案。村集体已完成入市方案集体表决,目前镇政府已代村集体将入市方案报至区政府,区政府已于8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并听取了入市进展汇报,9月18日区政府已召开“两重一大”会议审议,下一步按流程报市政府审批。
2.我分局编制了昌学村入市责任分工及倒排工期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已对龙华区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摸底调查并形成初步报告成果;试点总结报告已形成初稿,正在修改完善。
3.通过招投标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确定了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承接试点工作指导、课题研究、政策编制、入市项目推进、宣传总结等内容,为入市全流程提供技术支持。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27: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龙华分局统筹指导辖区内海口龙华新恒磊石料加工厂、海口龙华鑫岩石场、海口龙华世纪石场、海口新坡龙川石场等4处修复任务,分局没有召集原采矿权人集中开会部署修复工作,工作人员仅通过电话联系及现场核查方式督促推进生态修复治理,没有向原采矿权人强调矿山修复工作的重要性及未修复的危害性,导致上轮巡察指出的“生态修复久拖未决问题”、“落实生态环保整改工作不力问题”未能按期完成。截至2023年11月,仅海口龙华新恒磊石料加工厂完成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
1.2024年4月17日,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印发协作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检会〔2022〕10 号)、《海口市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20〕329 号)等矿山生态修复文件。
2.2024年4月17日,会同龙泉、新坡镇人民政府督促责任主体加快修复治理工程。
3.根据龙华区政府批准的生态修复方案,在组织专家组现场验收通过后,2023年12月22日,龙华区政府以《关于报送历史遗留矿坑修复工作的函》报市资规局销号。2024年1月5日,市资规局以《关于龙华区矿山修复任务销号有关意见的函》(海资规修复〔2024〕2号)回复,4处露天矿山修复治理任务已基本完成,将按程序在任务清单中核销。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对未完成整改事项,分局将继续按照时间节点跟踪推进,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持续推动常态化整改落地,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治本,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规范和提高党建水平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贯彻党章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理解运用,用思想引领行动,以行动践行思想。做到思想上真重视,行动上真落实,成效上真显现。
(二)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能力
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各自分管领域整改事项的检查指导,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严守党风廉政,兴建清廉氛围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领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权力观,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四)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进一步强化管理机制和监管力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推动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的严肃追责问责,提高业务能力和纪律性,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8510151;邮政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土二横路国土大厦1401房,邮政编码:571000;电子邮箱:hkszrzyhghjlhfj@haikou.gov.cn。
中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支部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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