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区人民政府:

鉴于你区已完成美兰机场二期场外净空障碍地块项目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并编制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同意你区按上述方案征收美兰区灵山镇福玉村委会福玉四村民小组和演丰镇群庄村委会多侃村民小组等218.9亩集体土地,其中建设用地5.78亩、农用地207.37亩、未利用地5.75亩,具体位置详见项目权属确认图。

你区应依照法定程序和已批准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实施征收工作。拟征收的土地按琼府〔2020〕45号文及报经市政府批准的海土资征字〔2014〕1141号文标准落实相关补偿。同时,你区需按照《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安置。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