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8411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废止《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2010113日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011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