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持续做好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妥善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即日起再次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全市范围内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上,土地和房屋权属无争议,经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批准建设并已实际出售,购房人房屋来源合法且无过错,因各种原因长期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住宅项目。

(二)全市范围内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上,土地和房屋权属无争议,经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批准建设,有办证意愿的企业,因各种原因长期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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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个人自建房、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不列入本次征集范围。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结束。

三、提交方式

符合本次调查范围的单位和购房业主请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相关线索材料。

(一)现场提交

地址:

1.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二横路 11 号国土大厦 1 楼历史遗留问题窗口,联系电话:0898-66770525;

2.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二横路 11 号国土大厦 15 楼 1502 室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770525。

(二)邮寄提交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二横路 11 号国土大厦 15 楼 1502号办公室(请备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线索);邮编:570100;收件人: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项工作专班;联系电话:0898-66770525。

(三)邮箱提交

电子邮箱反馈,邮箱地址:lingshiwen@haikou.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提交线索需实名制,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二)问题描述应真实、具体,尽量附相关佐证材料(项目名称,购房合同、身份证件、收款凭据等);

(三)对征集到的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推动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

(四)仅收取复印件,登记机构(专项工作专班)不负责对提交材料保管。

特此公告。

 

 

附件:海口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线索征集表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海口市不动产专项工作专班;联系电话:0898-66770525;0898-66770579)



附件:海口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线索征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