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椰海大道5宗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合宗)。土地证号分别为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25973号、琼 (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证第0125974号、琼(2026)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45129号、琼(2026)海口市不动产权第 0045132号、琼(2026)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49152号。

 经核实,上述5宗土地已建成和风.鑫苑项目并对外销售,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解决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需办理5宗地的土地合宗业务。5宗土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不一致,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的大宗地需要统一土地使用年限,现拟同意办理上述5宗地合并为一宗地手续,并按照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书》确定合宗后大宗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即城镇住宅用地使用终止日期至至2064年12月7日,商业用地使用终止日期至至2066年2月27日。

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第二款第七条,我局特征求该项目小区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2026年6月2日至6月24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规划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zzgj.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zglhfjzyk@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14楼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551291,联系人:许女士、梁先生。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1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