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一、履行全民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强化法治保障,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部署,我市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工作,印发《海口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海口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了海口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编制市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明确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资源种类、清单范围、代理履职主体、具体内容等事项,开展了海口市湿地资源特许经营试点研究。

二、统筹陆海功能定位及空间格局划定,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

(一)组织编制《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系统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明确我市发展基础与问题挑战。统筹陆海发展空间,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我市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82.87平方千米: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125.79平方千米,占海口市陆域国土面积5.63%;海洋生态保护红线57.08平方千米,占海口市近岸海域面积7.27%。规划成果于2023年3月将经省政府审查通过后上报国务院。

(二)高标准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

三、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做好自然资源管理链条“第一环节”

(一)积极开展基础调查更新。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基础上,开展2022年度我市国土变更调查,全面掌握全市2022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维护更新海口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保持国土调查成果现势性。

(二)推进国土专项调查。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框架下,根据国家下发的林草湿调查监测底图,完成我市2023年林草湿调查监测的图斑监测、质量管控、数据库建设、统计分析等任务。

(三)开展城市专题监测。围绕城市发展需要,开展城市发展监测工作,对城市建成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及绿化率、城市空间扩张、综合交通状况、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城市地质环境等方面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城市发展状况、空间开发利用程度与城市地质安全问题等。

四、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调查)成果应用,从源头防范地质灾害风险。将2022年海口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调查)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以及《海口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发挥在规划审查、农房报建和用地审批等环节的运用,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核查、危险性评估和预防治理措施等防治要求。2023年度为项目单位套图核实项目建设范围内地质灾害情况共计87次,从项目源头杜绝地质灾害风险;完成22个村庄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将其成果应用于农房报建、村庄规划等。

(二)开展隐患点位进行鉴定判别和入库销号。完成我市2022年汛期三查"50个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点、2022年23个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调查)点位进行核准鉴别,并提出初步治理意见,经核准鉴别,我市确定现状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有4个,其中龙华区金盛达建材城崩塌点已纳入省级库,其余3个纳入市级库管理。至2023年12月底,3个纳入市级库管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经治理后予以销号。

五、大力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积极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一)坚持专项规划引领,以高水平规划构建自然资源生态文明新格局。建构“一带一廊两点多心”的陆海统筹生态空间格局,2023年7月印发实施《海口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全面识别海口市国土空间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谋划通过项目治理及制度建设,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统一,全面实现省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要求。

(二)坚持陆海统筹,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海口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于2019年申报成功。该项目共包含3个子项目,一是海口湾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二是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与资源保护项目;三是海口西海岸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截止2023年第三季度,各子项目均已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以因地制宜原则推进露天矿山修复工作。积极推进市级150处露天矿山修复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底,已完成111处矿山的验收销号工作,剩余39处矿山修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积极贯彻部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修复政策要求,指导协助琼山区政府引入海口市金盘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光伏建设的方式治理修复了长昌煤矿。

(四)坚持整体思维,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为抓手开展南渡江流域治理工作。以《南渡江流域(海口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为抓手,全面分析了南渡江海口段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通过工程项目及制度建设等措施进行治理。

(五)开展生态补偿相关工作。一是占用自然岸线生态补偿,根据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要求,我市新海港交通综合枢纽(GTC)配套透水构筑物及排海方沟海域水运工程项目占用自然岸线139.8米,项目业主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已完成整改工作,项目选址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文林村人工岸线开展红树林种植进行整治修复。二是有偿使用海域,2023年我市有效保障4宗用海项目的用海需求,批准海域使用面积22.0951公顷,收缴海域使用金373.81808万元。

六、协同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组织实施地块扬尘治理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用地保障

一是积极服务我市“六水共治”工作。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积极将治水项目纳入空间规划中,确保项目依规落地建设。二是做好储备地扬尘防治工作。每月对全市政府储备地开展多次巡查,对发现存在裸露情况的政府储备地开展应对措施,针对其中12宗无人看管有黄土裸露情况的储备地,及时进行覆绿;针对巡查发现的5宗有违法倾倒渣土的情况的储备地,及时联系执法单位现场执法,并督促清运渣土恢复原样。三是加强建筑垃圾转运及处理设施规划保障。衔接落实《海口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将专项规划明确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资源化利用厂、消纳场等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环卫设施重点建设项目清单;配合推进各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资源化利用厂、建筑垃圾消纳场等项目选址。

七、环保督察相关工作

(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我局共接收环保督察办件共32批次389件,其中主办件20件,协办件369件,主办件均已办结,协办件均已按时办理未逾期。

(二)2023年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督察整改工作。我局已印发实施《关于落实<海口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海资规修复〔2024〕1号),对涉及我局的3项牵头事项及多项配合事项进行了分解落实,牵头的海南亚绿大地石料开采有限公司及海口和泰裕建材有限公司的加工区扬尘控制、绿色矿山建设、制定全市餐饮油烟服务项目经营场所选址负面清单等工作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三)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工作。我局共接收环保督察办件共78件,均为协办件,已按时办理未逾期。

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完成项目招标、专业技术设计书审核、登记单元划定、发布登记通告、调查信息核实、数据库建库等工作,共划定登记单元188个、总面积103282.77公顷。根据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的工作部署,2023年对界线已经确定、登簿条件成熟的29个森林、湿地单元进行了公告、登簿。下一步,待水流和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的界线确定后,再启动相应的确权登记程序。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是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积极作为、奋勇争先,以坚强有力的资源要素保障展现省会城市自然资源担当。

(一)提升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一是构建规划体系。争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尽早获批。全面加强市级规划统筹指导,探索全域全要素、分区分类、刚弹结合的详细规划编制、管控方法。二是提升城市品质。高标准推进海口自贸港核心区总体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以及府城、骑楼片区规划编制报批和成果应用,以全球视野、国际眼光打造海口独特的城市魅力和个性坐标,营建国际一流的工作环境和舒适友好的宜居家园。

(二)强化耕地保护。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地生效。全力做好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首考”工作。落细落实“田长制”,加强市、区两级上下联动和定期调度,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以“长牙齿”硬措施抓好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探索“山上”换“山下”耕地布局优化,滚动实施耕地垦造项目,推动集中连片造大田。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蓝天保卫战。加强对在采矿山扬尘控制措施、储备地扬尘治理、绿色矿山矿山建设以及石材加工点临时用地检查等工作。二是碧水保卫战促进“人水和谐”。按照我市“六水共治”部署,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积极将治水项目纳入空间规划中,确保治水项目依规落地建设。三是净土保卫战重在强化污染风险管控。落实农用地转用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工作,加强新增耕地土壤质量监测。

(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做好双碳工作加减法。一是绿化国土,增加碳吸收。着力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系统治理,协助林业部门做好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维护和优化森林、草地、耕地、土壤、湿地、海洋的碳汇功能。二是优化结构,减少碳使用。鼓励企业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用于发展太阳能,增加经济社会发展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在用地审查过程中强化产业结构要求,推动社会生产整体过程的减污降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