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协议出让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三联路1-2号(海口新埠岛北半岛0104地块)地下负一层面积1059.46平方米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下空间基本情况
该项目的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海口市新埠岛开发建设总公司,地表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地表土地面积为3756.23平方米,地表土地使用期限至2047年9月11日止,地表不动产权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13)第008754号。拟出让地块情况如下:
拟出让地下空间地块坐落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三联路1-2号(海口新埠岛北半岛0104地块)地下负一层,地下空间投影坐标面积为1059.46平方米,地下空间土地用途为餐饮用地,地下空间出让年限至2047年9月11日止。
此次拟供地下空间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地下空间已由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海口市新埠岛开发建设总公司进行了开发建设。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市政府批准后公告之日起计。公示地点为海口日报和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地下空间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将以下资料提交至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发文室(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南楼3041室):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咨询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2013室,联系人:林湘悦,电话0898-68720575。
四、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地下空间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若该地下空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