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以《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镇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请示》(海资规开发〔2024〕48号)上报海口市政府同意,将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海口市2024年度城镇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我局拟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10时在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北楼2016室组织“海口市2024年度城镇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抽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2024年度城镇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了开展新一轮城镇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上报海口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海口市主城区涉及工作范围参考海口市总体规划(空间类)、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海口江东新区产业发展规划(以现行最新的城市总体规划为准)确定,基本覆盖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设用地。大致空间范围:东与文昌市接壤、西南至石山城区、东南至美兰机场、西至澄迈边界、北至琼州海峡。此外,海口市辖区范围内的三江镇、大致坡镇、遵谭镇、新坡镇、龙泉镇、龙桥镇、东山镇、石山镇、永兴镇、云龙镇、红旗镇、甲子镇、大坡镇、旧州镇、龙塘镇、三门坡镇等16 个建制镇也属于此次定级和更新范围。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已备案通过(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已备案网页查询截图);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抽选方法:我局将综合代理机构资质、业绩、报价等情况,按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合适的代理机构未中标的,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

请有意代理该项目招投标的代理机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7日止到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北楼2016室报名,联系人:邝先生,电话:68725349。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