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试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局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新汇海实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土地评估目的:规划道路占用的国有土地收回和容积率补偿;
2、宗地情况:
项目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土地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14)第009934号,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5,规划占用的土地面积为73.91平方米,容积率补偿的土地面积为15909.59平方米,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5月12日。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业绩等相关资料(注:材料务必清晰,模糊不清的视为不合格)。
3、出具所有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在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3日有效期内(节假日正常接收邮件)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39407089@qq.com,邮件名格式为:“公告021-评估机构名称”,不在报名时间内一律不受理。联系人:莫女士,联系电话:68720523。
五、现场抽选时间:2020年9月14日(下午)16:00在海口市第二办公区15号北楼2019室。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委托书5个工作日内。
七、特别说明:
1、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后电子扫描(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材料务必清晰,模糊不清的视为不合格,报名材料务必附联系方式。
2、我局对报名材料齐全与否进行初审,抽选中的评估机构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经核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取消资格,我局将在2020年9月15日再组织抽选,对再抽选时间不再公告。
3、抽选结果由我局当天电话通知中选评估机构。
4、现场抽选由我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组织,在我局监察审计科、资金资产管理科代表各一名的监督下进行,欢迎各评估机构和广大公众自行现场监督。
5、以上未尽事宜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