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海口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技术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区为单位,完成各区调查评价和成果编制。现向社会公开询价,请各技术单位合理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二、采购单位名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0万元(人民币)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2021〕47号)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海南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12403号)等文件要求,以区为单位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以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为评价对象,从生态、气候、土壤、区位等方面,按照耕地后备资源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形成集面积、类型和分布于一体的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并形成相关报告、表格。

五、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六、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合法营业执照。

2.在海口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具备现场服务条件。

3.具有相关工作业绩。

4.承诺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6.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报价提供资料和要求:

1.请意向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量在预算范围内合理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范围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应清楚注明最终报价金额和工作经费估算(预算)清单,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本地常设机构证明文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本地员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承担过补充耕地潜力调查或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相关工作业绩合同复印件(承担过我市相关工作者最佳)、能按时完成的服务承诺、“信用中国”网站的截图或信用报告复印件等本公告第七条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文件材料,以及贵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并通过现场送达方式提交。

八、评定方法:我局将以报价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将满足项目要求且按照内部评分标准评分高的单位确定为本项工作的技术承担单位。如前述办法不能确定中标单位的,以抽签方式从评分同样高的单位中确定。

九、报价材料接收地址和时间:请各技术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价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到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西海岸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北楼2028室,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咨询电话:68720568,逾期不再受理。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