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文月丹依据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琼97执协61号)取得下列不动产权利,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201617591 |
权利人 | 海南名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出让 |
不动产坐落 | 名门广场北区B座26层2602房 |
面积 | 33.23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住宅 |
备注 |
特此公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不动产服务大厅,联系人:秦华伟,联系电话:685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