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区人民政府: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国土资发〔2009〕127号)和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2年土地及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海资规执监〔2022〕46号)工作要求,2022年2月18日至 2022年3月3日市资规美兰分局在日常土地动态巡查中,发现美兰区灵山镇美庄、新岛、新管、爱群、林昌、灵山、桥东村委会;演丰镇演东村委会;三江镇三江村委会有15宗农村乱占耕地违法案件,具体情况见(附件1)。
根据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的通知(琼自然资改〔2020〕235号)精神,现 将15宗占用耕地违法案件线索转你区,请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用地和其他设施进行调查处理,并于2022 年3月25日前将处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办。
附件:1.巡查发现占用耕地建房相关材料(15宗)
2.琼自然资改〔2020〕235号文
海口市清理整治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录伟,电话:68591127)
抄送:市市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国土资发〔2009〕127号)和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2年土地及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海资规执监〔2022〕46号)工作要求,2022年2月18日至 2022年3月3日市资规美兰分局在日常土地动态巡查中,发现美兰区灵山镇美庄、新岛、新管、爱群、林昌、灵山、桥东村委会;演丰镇演东村委会;三江镇三江村委会有15宗农村乱占耕地违法案件,具体情况见(附件1)。
根据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的通知(琼自然资改〔2020〕235号)精神,现 将15宗占用耕地违法案件线索转你区,请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用地和其他设施进行调查处理,并于2022 年3月25日前将处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办。
附件:1.巡查发现占用耕地建房相关材料(15宗)
2.琼自然资改〔2020〕235号文
海口市清理整治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录伟,电话:68591127)
抄送:市市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