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管理中心:
我分局于2019年12月24日以文《关于美安科技新城南北区污水处理站项目临时用地手续的复函》(海资规秀〔2019〕272号)文函复你司,同意临时使用位于海口市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内5.24亩已征用土地用于临时堆放环保材料及配套设施,期限为2年(2019年12月24日至 2021年12月23日)。目前,该临时用地有效期已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有关规定,请你公司接到通知后按照规定于12个月内做好土地复垦工作,将土地交还原权利人。对逾期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或验收不合格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纳入违法用地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英分局
2022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秦和武,电话:68922326)
抄送:石山镇人民政府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英分局
2022年3月1日印发
我分局于2019年12月24日以文《关于美安科技新城南北区污水处理站项目临时用地手续的复函》(海资规秀〔2019〕272号)文函复你司,同意临时使用位于海口市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内5.24亩已征用土地用于临时堆放环保材料及配套设施,期限为2年(2019年12月24日至 2021年12月23日)。目前,该临时用地有效期已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有关规定,请你公司接到通知后按照规定于12个月内做好土地复垦工作,将土地交还原权利人。对逾期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或验收不合格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纳入违法用地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英分局
2022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秦和武,电话:68922326)
抄送:石山镇人民政府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英分局
2022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