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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60-4/2022-18200 分类: 通知公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英分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17日
名  称: 关于做好临时用地复垦的通知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关于做好临时用地复垦的通知

无编号

秀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我局《关于海口市秀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临时用地问题的复函(美楠片区)(海资规秀〔2019〕390》号),你公司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美楠村,地块面积110170.10平方米(合165.26亩)的临时用地,有效期至2021年8月6日。目前,临时用地有效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请你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拆除临时用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并于45日内恢复土地原貌和按照规定做好土地复垦工作,将土地交还原权利人。
    对逾期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或验收不合格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纳入违法用地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特此通知。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英分局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黎盼豆,电话:68921920)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英分局
    2021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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