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民生城乡燃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在龙华区遵谭镇临时使用0.0771公顷林地,
“海用于口市民生燃气遵谭供气站”建设。使用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地类为乔木林地(0.0771公顷)。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财非税〔2016〕642号)规定的标准,现通知你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共计0.7710万元。待你单位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到账后,我局将出具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特此通知。
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账号:
单位全称:海口市财政局财政性资金
号:8989000325******097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或
单位全称:海口市财政局财政性资金
号:4600100213******664-0002
开户行:建行海口龙华支行
缴款地址:海口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39号窗口
联系电话:68522076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苏永,电话:68701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