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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60-4/2022-21739 分类: 函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6日
名  称: 关于调度2022年第3季度“田长制”实施情况的提醒函
文  号: 海资规耕保〔2022〕398号 主 题 词:


关于调度2022年第3季度“田长制”实施情况的提醒函

海资规耕保〔2022〕398号

各区政府、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目前,我市各区(开发区)各级田长和网格员均已配备齐全,7月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组织全市三、四级田长和网格员开展第二轮田长制操作系统培训,通过培训,全市三、四级田长和网格员已掌握田长制操作系统的操作技能,请各区(开发区)做好督促,把田长制巡查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21〕178号)要求,二级田长对本区(开发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田长制”工作,研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每半年向市政府汇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和需要解决的事项;每季度年至少调度1次“田长制”实施情况,至少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1次巡查。
     2022年第3季度已接近尾声,我办特提醒各区(开发区)二级田长适时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开展第3季度巡查、调度第3季度“田长制”实施情况,并将第3季度制止和查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的情况函报市“田长制”办公室。
    此函。
    海口市“田长制”办公室
    (代章)
    2022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宋丰;电话:6872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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