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
2020年,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及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六十条和《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一、六十二条的程序规定,以及《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第七条、《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海南省人民、 政府关于鼓励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转型利用和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琼府[2019]12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2019]13号)、《海口市2015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调整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5〕17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2020年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旧城片区控规H-06-05地块等 15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工作(附件1、2)。
根据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旧城片区控规H-06-05地块等15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成果按法定程序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附件3)。
特此报告。
附件:1、2020年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成果报备清单
2、2020年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情况一览表
3、2020年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成果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孙发毅,电话:68724375)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印发
2020年,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及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六十条和《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一、六十二条的程序规定,以及《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第七条、《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海南省人民、 政府关于鼓励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转型利用和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琼府[2019]12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2019]13号)、《海口市2015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调整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5〕17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2020年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旧城片区控规H-06-05地块等 15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工作(附件1、2)。
根据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旧城片区控规H-06-05地块等15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成果按法定程序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附件3)。
特此报告。
附件:1、2020年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成果报备清单
2、2020年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情况一览表
3、2020年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成果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孙发毅,电话:68724375)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