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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60-4/2022-14394 分类: 报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08日
名  称: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暨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  号: 海资规办〔2021〕2号 主 题 词: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暨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工作情况的报告

海资规办〔2021〕2号

市委农办:
    《关于提供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暨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工作措施的通知》收悉,按照《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暨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工作分工表》中涉及我局作为实施主体的事项有1项:“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分类指导。”现将该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结合市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会同各区(开发区)开展市域村庄规划布局研究,统筹市域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和乡村空间资源调配引导要求,合理配置发展资源及要素体系,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提供上位依据。积极探索在规模化产业基地周边、集市附近、城镇周边等地规划和建设“中心村”;鼓励开展试点,将条件落后、基础设施较差的分散户和微型居民点并入周围村镇建设,发挥集聚效应。村庄布局研究成果可繁可简,6 月底拿出研究成果并纳入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具体要求。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基础整治类5大类对市域村庄进行分类,对于暂时看不准、发展前景不明确的村庄,可留白暂不分类。村庄分类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结合具体需求可将分类细化到自然村(组)。各区、桂林洋开发区要在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将村庄分类名录提供市资规局汇总,6月底前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资规厅。
    二、细化项目表
    (一)推进措施。1、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25号)文件要求,
     我局委托中规院结合市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市域村庄规划布局研究,统筹市域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和乡村空间资源调配引导要求,合理配置发展资源及要素体系,明确村庄分类名单目录;2、在开展市域村庄规划布局研究,按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基础整治类5大类对市域村庄进行分类。各区、桂林洋开发区在2020年6月15日前已完成此项工作,并将村庄分类名录提供市资规局汇总,我局6月底前经市政府审定已报送省资规厅。
    (二)完成时间节点:2020年6月底前(已完成)。
    特此报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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