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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60-4/2022-14714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16日
名  称: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成绩、亮点

(一)稳步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实施

成立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修改完善《“十三五”海口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聘请第三方监管机构对示范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出台《海口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起草了《海口市促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若干规定》,拟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印发实施,建立示范项目备用库,征集备用项目29个。完成24个示范项目立项,并与各牵头单位签订任务合同书。海口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实施以来,已完成投资2.53亿元,占计划投资的15%,新取得24项新成果和专利,创新技术成果转化15项,全市海洋科技新增研发投入0.7亿元以上,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3家,市级以上认定工程技术中心或中试基地2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家;新增就业人数286人,新增税收0.07亿元,新增出口额0.24亿元。

指导海南海洋产业联盟运营逐步走上正轨。成功举办“智海沙龙”活动8期,就政策、金融、科技创新服务海洋产业以及如何抓住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港)重大机遇等主题展开热烈讨论,承办海南省与湖北省开展海洋领域合作需求座谈会,为琼鄂两省加强海洋领域合作献计献策;收集整理海洋产业动态简报10期,受到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海洋与渔业厅、省金融办等政府部门的支持。策划筹建海口海洋产业基地,拟规划“一厅三区”,即综合展示厅、公共服务区、创业孵化区、企业办公区,重点引进海洋新兴产业(海洋生物、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工程装备研发与应用、海洋新能源、海洋电子与信息)、海洋现代服务业、大型涉海企业总部、国内外知名涉海科研机构入驻,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海洋产业集聚区。主动对接“智慧海洋”国家重大专项,起草《“智慧海洋”南海区域示范工程策划方案》并经分管领导专题会议审议。

主动做好海洋战略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制定了《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推进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招商工作方案》,引进6家涉海企业注册落地,总注册资本金59000万元,积极对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等世界500强和国内知名企业。

7月6日,原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王孝强副司长率自然资源部督导组对我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进行督导,对我市创新机制模式,扎实细致推进示范工作,依托海南海洋产业联盟招商引资、筹备项目备用库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督导组指出,海口市虽然体量小,起步晚,但具有独特务实的工作思路、办法、路径,希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打造全国最具特色亮点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

(二)做好“湾长制”试点工作

不断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在市、区、镇(街道)三级湾长体系基础上进一步确立了任务清晰、分工明确的各级湾长职责。依据试点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构建河海联动、陆海统筹、协同共治的系统规划格局,实现流域环境质量和海域环境质量同步改善,结合市级河长具体工作,在原有三级湾长体系中增设市一级湾长,并划定市一级湾长巡查范围、明确湾长职责。

组织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培训交流会。组织全市23个“湾长制”试点成员单位、11个沿海湾镇(街道)代表,及其他“湾长制”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交流会3次。针对“湾长制”试点工作推行中存在的海岸带保护范围、管辖弯段划分、网格员配备等疑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交流。

开展海湾环境保护及“湾长制”宣传活动。6月8日上午,海口市纪念2018第十个“世界海洋日”暨第十一个“全国海洋宣传日”为主题海洋宣传系列公益活动在海口白沙门公园广场举行。9月7日,“碧海银滩秀美英姿”2018年秀英区海洋保护宣传活动在海口假日海滩举行。9月22日,在假日海滩、白沙门公园等地举行“守住美丽海滩 我们共行动”净滩公益行动。

启动海口市海洋生态环境本底调查工作,建立海口市海域的生态本底调查数据库。联合市水务局、市生态环保局、东寨港保护区管理局、秀英区、龙华区、美兰区等部门,开展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查,对所有陆源入海污染物进行详细排查

积极推进“湾长制”试点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制工作。根据《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计划安排表》,“湾长制”试点工作中要编制完成16项规章制度,目前《海口市“湾长制”巡查制度》《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联合执法制度》《海口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奖惩制度》《海口市海洋污染联防联控制度》《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督查考核细则》等均已完成初稿的编制工作;10月底,完成《海口市湾长制规定》立法调研,并将立法调研报告提交市人大法工委。

与海口市智慧指挥平台对接,启用“12345+网格化”工作模式,提升“湾长制”管理实效。

(三)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针对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对照省里的整改方案,研究制定完善的整改措施,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和报省整改办审查后形成了《海口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报请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为保证各项整改工作按时高效落实,按照边整边改的原则,在修改完善整改方案的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有效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并严格落实进展调度制度。

对围填海项目问题,制定了《海口市围填海项目“一岛一策”整改方案》,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实施。针对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研究和协调工作,尽最大努力解决,确保整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积极贯彻落实我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有效制定中央环保督察指出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并严格执行各项整改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整改工作台帐截至目前,已经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分别完成了灯塔酒店项目施工便道的拆除、如意岛项目违法填海的案件审查并下达处罚决定、南海明珠项目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灯塔酒店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一岛一策”中三个围填海项目的控规修订、北港岛保护与利用开发项目问题、千禧酒店项目施工便道的拆除整改等正在整改要求和计划稳步推进。

对水产养殖污染问题,制定《海口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及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水产养殖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计划2018年12月底,水产养殖退出海岸带陆域200米的禁养区,其他禁养区的退出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一是各区积极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池塘养殖退出工作。美兰区《演丰镇博度片区退塘还林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审议,于2018年6月27日印发实施,计划退塘还林共约817亩。其中,海岸带200米范围计划退出656亩,已完成初步调查工作,所需经费事宜已报市长专题会议审议并通过。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制定《海口桂林洋开发区海岸带陆域200米Ⅰ类红线区水产养殖退出补偿工作实施方案》,计划退出养殖池塘152.29亩。秀英区完成海岸带200米范围内养殖场摸底工作,计划退出水产养殖96亩,正在制定退出方案。10月23日,我局组织召开“双督察”水产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对禁养区退出工作、《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规划》宣传、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渔业养殖执法工作等相关事项进行了部署。

二是集中养殖片区着手建设尾水处理设施。美兰区计划建设塔市养殖片区池塘养殖尾水处理站,预计投资322万元,已完成项目立项,预计年底前可建成并投入使用。秀英区安排1500万元,计划在博南、荣山等集中养殖片区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博南养殖片区已建成养殖尾水处理沉淀池4个。在东寨港海水增养殖区、灵山高位养虾池养殖区、塔市高位养虾池养殖区等养殖集中区域开展水质监测6次。

(四)做好用海项目服务保障

组织海口市如意岛一期14个单个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和二期6个单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做好海口湾国家海洋公园帆船帆板公共游艇码头改建工程项目、琼州海峡水上飞机起降跑道项目、海口市海甸溪渔船避风锚地及防风设施建设项目、组织碧海大道西延线市政规划路海域使用报批工作。无偿收回海口海口港西侧海枯石烂海上驿站项目海域使用权并注销海域使用权证。

对如意岛第三期海域使用权审批工作,我局于2018年4月16日代拟《关于加快办理海口市如意岛第三期(15个单项项目)海域使用手续的请示(代拟稿)》报送市政府,恳请省政府本着实事求是,既尊重历史,又尊重现实的原则,协调国家海洋局务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一事一议”的方式下达如意岛第三期(15个单项项目)329.8686公顷用海指标,由省政府启动如意岛第三期(15个单项项目)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程序,加快办理该部分海域使用权的审批工作。

(五)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

印发《海口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6-2030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18年7月26日,《规划》印发实施。通过合理布局全市水产养殖生产,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禁养区内禁止任何方式水产养殖,限养区内限制养殖种类、数量和规模,尾水达标排放,养殖区内水产养殖应符合相关水产管理规范,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推进海口东海岸海洋牧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预算2000万元,拟设计投放人工鱼礁2.3万空方,投放面积约50公顷。已完成人工鱼礁设计等前期工作,拟进入项目工程招标采购环节。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分两次下达项目资金156万元,已支付环评单位第一期费用9.6万元,论证单位第一期费用9.6万元,海洋勘察费用39万元,共计54.6万元。

策划推进海口市西海岸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4月18日,文斌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工作。起草《海口市海洋牧场管理暂行办法》,拟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指导秀英区政府研究策划现代化渔业产业园区暨零排放生态养殖观光示范基地建设,目前正组织相关企业抓紧编制完善海口渔业现代化园区策划方案。

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工作。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增殖放流项目任务的通知》(琼海渔办〔2018〕108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分别于7月20日、8月10日分2次在南海明珠人工岛附近海域进行增殖放流,共投放平均全长大于5的紫红笛鲷苗357222尾,平均全长大于2.5的黄鳍鲷苗331048尾,平均全长大于2.5的黑鲷苗31.683尾,平均全长大于4的尖吻鲈15150尾,平均全长大于2.5的斑节对虾3195660尾,共计4215910尾,苗种全长均达标,符合验收标准,并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放流任务。

指导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发布《海口市水产养殖病害测报情况通报》6期,举办水产技术生态健康养殖与质量安全培训班3期,开展科技下乡咨询活动11次,培训养殖户80多人,发放各类水产养殖资料140多份。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共检查养殖场60余家次,重点检查养殖单位在养殖过程中是否投放违禁药物,查看“三项记录”是否齐全等。

(六)加强监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召开海口市2018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组织领导,细化落实工作责任,逐级签订水产品安全责任书,明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培训。举办南美白对虾生态养殖技术与质量安全培训班。邀请了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邱名毅主任进行授课,讲解南美白对虾生态养殖技术、渔业用药安全等知识,80多名养殖人员参加培训,发放《南美白对虾生态健康养殖技术》、《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资料60多份。开展水产品质量的抽检工作。积极配合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共抽取40个样品,合格率100%。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建省30周年庆典、中秋、国庆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0多人次,出动车辆10余台次。

(七)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及时制定了2018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方案、计划,定期组织召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任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格落实元旦春节、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五一等重大节日、特殊天气期间的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366次,排查一般事故隐患136项。

做好渔业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紧抓“512”全国第10个防灾减灾日等有利契机,前三季度开展了渔业职务船员培训班、大中型渔船安全生产培训班等,共培训渔民499人。组织宣传包括“5.12防灾减灾日”等的主题宣传活动。并根据《海口市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水上火灾、应急自救等项目对渔民和应急队伍人员开展演练。四是做好渔业防风防汛工作。通过北斗、渔信通等向渔民发送预警信息32627条,海上应急救助接警3次,出警3次,成功救助落水渔民2人,另向南大桥搁浅渔船10位渔民提供救助。

(八)加强渔业资源保护

严格执行南渡江禁渔、南海伏季休渔制度。制定了《海口市2018年南渡江水域禁渔管理工作方案》、《海口市2018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召开了海口市2018年南渡江禁渔、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动员部署会议,逐级签订了禁渔、休渔目标管理责任书”。5月1日12时,全市1878艘应休渔船全部进入指定区域停泊休渔,全市休渔形势总体向好。

加大休渔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向渔民宣传,取得渔民的理解和配合。在海口日报中刊登南渡江禁渔、南海伏季休渔公告共4次,通过海南电视台直播海南栏目、海口电视台12345热线栏目向广大市民宣传休渔的重要意义,深入渔港渔村渔船,面对面向渔船宣传休渔法律法规,累计走访港口、渔村宣传20余处,悬挂横幅180余条,走访渔船上百余条,张贴写给渔民的一封信500余份,向渔民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通过“渔信通”平台向渔船发送短信180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休渔宣传氛围。

加大伏季休渔执法检查力度。及时赶赴各渔港、渔村,对全市应休渔船进行检查指导、跟踪落实休渔制度。截至目前,共出动海上执法行动39次,开展联合执法12次,派出执法艇45艘,执法车辆12辆,出动执法人员332人,检查渔船75艘,查处违反休渔规定的渔船16艘。

(九)加强渔港卫生水体整治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海上监管与路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力度对海甸溪、水产码头、外滩中心等港区卫生情况进行监管整治,积极配合美兰区、龙华区海上环卫部门对港区内漂浮物较多影响环境的区域通知环卫部门派人清理,共派出执法人员116名,执法船艇58艘,向渔民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教育渔民爱护海洋环境卫生,并广泛普及渔业污染防治知识,鼓励渔民减少垃圾污染,禁止渔民向海上乱丢垃圾和排放生活污水,保持水体的环境卫生整治。

加强渔港卫生整治。对新港渔业码头、新港水域港区分为鱼货装卸区、渔船补给区和渔船停泊区,使渔港区船舶停靠排列有序;对码头进行划线,分出作业区和非作业车辆停放区,避免码头车辆乱停乱放和现象,保证码头车辆畅通和码头上的卫生随时得到清理;监督渔船或货主装卸完毕后必须将码头面上的清理干净,保持码头清洁。协调环卫部门在港区沿岸增设垃圾分类筒。合理划定水产品交易区域;加强对辖区内渔船的管理,要求渔船配备收集船上生活垃圾收集工具,教育渔民养成将船上的含油废水、洗仓水、废弃物等收集上岸倒入垃圾筒习惯,依法查处违规乱倒垃圾行为。

联合多部门开展新港水域船舶整治。与有关单位共同成立新港水域船舶停泊联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新港水域船舶劝离行动,对新港水域船舶进行清理整治。共召开新港水域船舶整治专项会议4次,开展联合执法劝离工作10次,出动执法人员279人次,各类执法船艇36艘次,发放宣传单2300余份,劝离各类船舶370余艘次,查扣各类船舶6艘。4月8日由支队牵头,联合市水政监察支队、交通港航执法支队、新港海事处、海警一支队、水上边防派出所、美兰区海洋局、龙华区农林局、临高县渔政站等部门开展新港水域整治工作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人,执法船艇5艘,劝离世纪大桥与和平桥区间水域内各类船舶23艘;6月10日参加清理秀英港区渔船联合行动,共驱赶渔船20余艘,有效维护港区港池水域运输安全;9月10日,新港水域船舶停泊联合整治领导小组对新港水域渔船、“三无”船舶及外地渔船等进行清理。共出动各类执法船艇4艘,执法人员30余人次,张贴、发放传单100余份,劝离渔船约30艘。

(十)做好海洋和渔业经济统计工作

2018年1-9月份,水产品总产量43266吨,同比下降6.65%,下降幅度进一步收窄,预计下半年年底的产量会逐渐增加。其中,海洋捕捞产量10943吨,同比增长7.64%;海水养殖产量12650吨,同比下降20%;淡水捕捞产量720吨,同比下降31.6%;淡水养殖产量18953吨,同比下降1.82%。

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第三方调查机构作为我市涉海企业的调查,全市需清查单位总数4821家,其中已注销吊销215家,实际清查数量4606家,回收表格2408份,认定涉海企业1120家,受到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办的好评。2018年,预计海洋生产总值540亿元,增长8.5%。

二、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不足

一是海洋经济总体规模偏小,在全国沿海地区排名靠后。

二是基础设施薄弱,码头、港口、避风防台设施建设滞后。

三是科技、人才支撑不足,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程度不高,龙头企业、品牌企业不多。

四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需进一步加强。

三、2019年的工作思路和初步计划

(一)着眼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发展壮大海洋经济

一是强力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各项工作。出台《海口市促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若干规定》,按照国家海洋局、财政部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年度各项指标,建立示范项目备用库。将海南海洋产业联盟重点培育成集交流合作、成果转化、智库服务、招商引资和政商对话五大功能为一体的平台,促进政产学研交流合作、资源共享,形成良好的海洋经济生态圈。

二是推动海洋产业基地建设。瞄准海洋新兴产业、海洋现代服务业、国家科研机构和海洋总部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机构和龙头企业在海洋产业基地集聚,在壮大海洋经济的同时,提高展示度和影响力。

三是推进“智慧海洋”区域示范等国家重大项目。积极对接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推进“智慧海洋”区域示范前期工作,争取项目落户海口。依托海洋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快海洋生物医药的研究和开发,建立海洋生物医药研究基地;配合全省积极推进南海天然气水合物、海底矿物商业化开采,探索推进天然气水合物大宗商品期货交易试点。

(二)坚持陆海统筹,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做好“湾长制”试点工作。出台《海口市“湾长制”管理规定》、《海口市生态补偿制度》等16项法规政策。建立与市河长办、湿地办的协调机制,实现多方信息共享、部门联动。以项目为抓手,逐步推进生态修复、信息化、工程治理等26个项目建设,形成系统治理海湾环境格局。结合区域特色、历史、文化资源等因素,打造具有可视度、展现度的渔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

二是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问题整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围填海项目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做好海岸带水产养殖问题整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三是争取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加强蓝碳保护与修复、开展蓝碳技术方法研究、推进碳汇项目建设、拓展“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合作。实施红树林保护和修复、贝类底播增殖,开展蓝碳资源本底调查、本地特优种蓝碳技术方法研究、建设蓝碳监测体系、建立蓝碳交易制度和平台、蓝碳市场监管体系,推进碳普惠建设,探索搭建南海蓝碳交易平台。

(三)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着力推动渔业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推动渔业生态健康养殖。按照《海口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6—2030年)》,优化养殖生产布局。大力推广循环水养殖、离岸深海养殖、鱼虾蟹贝藻立体综合混养、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循环养殖模式,鼓励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建设美丽渔村。

二是推进渔港渔村建设。加快推进东营渔港项目前期工作,谋划打造东营渔人码头、水上特色经济格局,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的海洋基础设施;通过东营渔港的建设,融入海南渔业文化,推动区域休闲渔业的发展,打造多业态的特色经济区。务实推进海甸溪渔船避风锚地及防风设施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三联村、塔市村建设美丽渔村。

三是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研究出台《海口市海洋牧场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进东海岸海洋牧场示范基地建设。策划实施西海岸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着力推动传统以捕捞为主的渔业生产方式向耕海牧渔和休闲渔业转变,为渔民转产转业提供保障。

(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定期组织召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逐级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加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力度。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执行元旦春节、两会、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特殊天气期间的渔业安全生产检查。

二是抓好渔业应急处置工作。竭力做好渔业防风防汛工作,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渔业海上救助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救助演练和训练,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时处置应急突发渔业安全事件,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增强渔业海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做好渔业生产的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三是加强渔业渔船管理。做好捕捞渔船、辅助船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渔船更新改造等工作。进一步压缩近海捕捞产能,提升渔船建造标准,报废小旧渔船,鼓励造大船,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行为。开展违规渔具整治,督促渔民更换合法合规渔具,严厉打击危害海洋生态环境行为,坚决杜绝渔船涉外违规事件发生。加强渔港生产和建设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打造文明渔港新形象。

(五)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确保可持续发展

一是落实新伏季休渔制度。强化新伏季休渔制度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向渔民宣传,取得渔民的理解和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加大伏季休渔执法检查力度,及时赶赴各渔港、渔村,对全市应休渔船进行检查指导。针对休渔期延长,渔民面临三个半月无收入来源的实际,制定落实生活补贴政策。

二是加强水生野生动物规范管理。做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及民间放生水生生物科普知识的宣传,引导市民科学放生。进一步加强我市水生野生动物的规范管理,逐步规范完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运输、捕捉等利用特许证的初审工作。

三是做好渔业增殖放流工作。开展鱼、虾、贝类等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增殖和优化海洋渔业资源,狠抓海洋牧场建设和浅海滩涂滤食性埋栖性贝类等海洋生物增殖,维护和修复海域生态环境,初步建成一个贝类底播增殖试验区,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六)做好水产技术推广和质量安全监管,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一是积极推广水产新技术、新产品。加强渔业技术培训,加强与海南大学、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校合作,策划申报科研项目。举办渔业技术培训班、开展渔业使用技术咨询等活动。

二是做好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工作。抓好市水产病害防治和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确保实验人员基本掌握各项实验操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部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检测(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白斑综合征、罗非鱼虾肝肠胞虫病病原的检测)能力验证。增加水产养殖病害监测点,及时发布《水产养殖病害测报情况通报》,提高我市渔业病害防治能力。

三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区级渔业行政监管部门的指导,抓好各项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实,确保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养殖生产行为。配合农业部和省厅对我市的水产品质量例行抽检和产地抽样检查工作。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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