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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60-4/2022-14713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国土局 发文日期: 2018年11月16日
名  称: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正确领导,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市历次重要会议精神,统筹国土资源保护和发展保障,提高国土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巩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担当

(一)全面强化党的建设。一是深入宣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及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通过开展知识测试、编印学习宣传资料、组织专题讲座等方法,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办法》《党支部学习制度》,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学习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7次,局党组(党委)书记讲授党课1次,邀请专家学者授课1次,定期组织各党支部观看“两学一做”电视夜校节目。三是深入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大学习大研讨,紧紧围绕12个方面内容,深入查找突出的存在问题26个,并逐条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掀起“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活动热潮。四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印发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及党员发展计划,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召开2018年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七一”党日活动,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到党员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

(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制定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释放狠抓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号,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问责11人,提醒教育14人。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国土资源领域腐败案例,利用我局人员违纪违法案例和其他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醒教育党员干部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三)突出抓好作风建设。一是开展明察暗访,严明工作纪律,对我局10名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召开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10个表现问题。三是开展“加强政治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业务能力”专项活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省厅专题学习4次,组织召开研讨会议3次,全面梳理国土资源领域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逐条整改落实。四是全面修订工作制度。对72项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清理,结合工作实际,计划废止11项,修改52项,新增12项。

(四)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一是制定《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以及“一户一策”工作方案。二是全面落实帮扶工作定期走访慰问帮扶对象,及时调整帮扶措施,今年走访慰问帮扶对象100余次,观看《脱贫攻坚》电视夜校24期,送去慰问品金额共计1797元,资助帮扶对象孩子上学、生活开支、房屋改造等共计1.9万元。三是开展大比武活动。各帮扶责任人坚持每天都到帮扶村,与镇政府领导和村委会干部协调对接,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及时解决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四是制定《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切实发挥国土行业资源优势,促进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扎实做好组织人事工作。一是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和“挂图作战”,制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工一览表》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并在办公场所公开悬挂,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二是做好人事保障工作。提拔任用科级干部3人,轮岗科级干部5人,组织考察事业单位商调人选3人,办理职级晋升4人、退休3人。开展7名参公人员公开选调、13名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及“三调”办公室12名服务人员的招考录用工作。三是根据新时期、新任务和工作需要,对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进行梳理并提出调整意见。四是制定年度培训方案,组织在职人员参加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学习,组织110余人参加公务员在线学习。

二、充分发挥土地矿产资源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一)助力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办海南建设自贸区(港)政策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理想城市与实现路径》培训会议,提高干部职工对于自由贸易区(港)建设的认识。二是开展江东新区、南片区、新海片区等土地矿产资源调查。摸清江东片区、南片区、新海片区的土地征收、储备、登记、开发利用及矿产资源、地质情况,为江东新区的开发利用奠定基础。三是积极推进城市地质调查,特别是江东新区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已完成江东新区起步区详细规划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成果四是在江东新区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试点工作,已经完成外业调查和内业数据整理并形成初步成果。

(二)积极抓好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合理分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指标,推进固定资产投资、例行督察整改等项目的农转用报批工作,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力保项目用地需求。一是完成海口市2018年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上报工作,面积2420.60亩。二是完成9宗共计890.78亩用地农转用报批工作,保障了省委党校、长影环球100等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三是完成海航学院、美安新总部经济区、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演丰安置地等项目881.51亩用地组卷上报工作,已报省政府待审批。

(三)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一是上报50份征地补偿方案并发布征地通告,涉及面积7452.43亩,签订征地协议5379.17亩。二是启动《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办法》立法工作,正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三是梳理历年企业垫付征地拆迁资金情况并制定整改措施报市政府,涉及19个项目、49.47亿元,报市政府安排退还垫付款四是继续对2009 年以来的征地档案进行清理,逐步完善征收系统、建立征收总图,并实现数据上图、共享,避免重复征地。五是聘请海口市房屋拆迁与估价协会作为我局土地征收工作估价咨询顾问,提供棚改、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征收项目的评审咨询服务,避免因补偿标准过高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提高储备地管理运营水平。一是通过征收、收购、置换收回等方式收储入库土地35宗2805.99亩,办理土地出库28宗1844.97亩。二是对江东片区、西海岸片区680宗储备地进行清理,核清了该两片区储备地基本情况。三是落实储备土地巡查制度,发现制止违法占用储备地行为17宗,对8宗储备地修建围挡,并将被违法占用及计划供地的19宗、947亩的储备地报市政府申请清场。四是严格规范办理土地置换业务,已办理和正在办理土地置换业务15宗。五是根据审计署的整改要求,办理225宗、14450.67亩储备地解押业务。

(五)稳步推进土地供应。一是严格落实琼府【2018】3号文的要求,调整优化供地结构,严格落实净地出让,截至目前,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4宗2758.53亩,实现土地收益43.7亿元。其中:住宅用地790.48亩,占供地面积的28.66%;商业用地44.93亩,占1.6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19.03亩,占47.82%;交通运输用地604.09亩,占21.9%,较好的落实了土地宏观调控相关政策。二是落实项目用地节地评价制度,对不符合节约用地原则的项目用地,不予以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截至目前,共办理31宗土地节地评价。三是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我市 2017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至651.489亩/亿元,下降率为10.26%,完成2017年度下降目标。

(六)继续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一是加快处置闲置土地。今年我市共清理闲置土地66宗2962.37亩,目前已全部下发闲置土地调查66宗2962.37亩,已处置38宗,按总数计处置率为57.58%。深入开展“已供土地抓开工、已建项目抓竣工”的盘活土地三年行动专项工作。对520宗低效利用土地及2015—2017年供应土地进行逐宗梳理并拟定解决措施。三是制定印发《延长土地开工竣工期限的若干规定》,完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管理系统,进一步健全供后监管体系。

(七)加大重点项目保障力度。一是开展用地保障服务月活动,梳理17个省重点项目和38个市重点项目用地情况及存在问题,跟踪协调省中医院、省委党校、南渡江引水工程等重点项目用地问题。二是2018年固定资产服务季活动,认真梳理53个涉及用地的投资项目,配合市发改委推进15个审批缓慢的投资项目,开展7个市政道桥项目的农转用工作,积极推进我局作为责任单位的4个投资项目。三是全面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根据毛超峰常务副省长调研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要求,把促投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按照“四个抓”的要求,全力落实促投资保障工作。

三、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土地矿产资源保护

(一)生态优先,统筹布局各类用地,推进我市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积极配合市规划委,在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优先落实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海口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多规合一”)调整完善成果,按照“十三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要求,重点保障各类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如总部经济区、临空产业园、空港保税区、“一江两岸”中的东海岸产城融合项目等),同时保障落实基础设施、重点民生项目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严禁破坏生态的建设活动。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一是加强耕地保护考核工作。完成了201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和省政府对我市2016-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工作。结合年度考核和期中检查结果,编制了《201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工作方案》,并将考核评定结果纳入四个区2018年年终绩效考核中,已上报市政府。二是委托计数单位开展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与监测工作。三是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内外业调查工作并形成初步划定成果,下一步将报市政府批准备案。四是完成了2018年度全天候遥感监测占永久基本农田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省厅。

(三)积极做好土地整治工作。一是推进南渡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27个子项目中,已完工20个项目,其中终验16个、初验2个、自验2个,正在实施7个项目,总体形象进度达到了85%。二是新建省级土整治项目4个,3个已完工并竣工验收;1个正在实施,形象进度51%。三是2017年开工建的设3个旱改水项目,2个项目已初步验收,正在进行初验整改;1个项目因阻工被迫停工。2018 年度计划实施项目22个(含3个旱改水项目),已完成12个项目(含1个旱改水项目)批准立项工作,预计新增耕地2668亩(旱地)、改造水田680亩。其中,已组织进场开工3个,平均工程形象进度23%;完成可研2个,正在进行规划设计;正在开展可研方案征求意见7个;正在开展选址立项征求意见10个。

(四)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及保护。一是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完成长昌煤矿I号页岩、大坡建筑用玄武岩采矿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督促、指导各区政府开展石料加工点和堆砂点选址工作,汇总并进行实地核查选址情况。二是规范采矿权管理。完成《海南省海口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报批工作;完成2017年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统计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清理已注销未恢复治理矿山,将32家未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土地矿产相关业务办理。三是推进矿坑生态治理工作。制定印发《矿坑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海口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发证采石场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开展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各区政府完成了航空俯视区的废弃矿坑生态修复。

(五)加大地质公园保护力度。一是成功举办2018中国火山地质公园论坛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执行局专家等国内外专家、学者等约150人,进一步提升了地质公园的影响力。二是推进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穿越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工作,委托编制《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局部规划修编》和《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调查与评价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三是做好地质公园108平方公里规划修编工作,正在修改完善工作方案。

(六)严厉打击土地资源违法行为。一是加大土地矿产执法指导力度。通过深入各区指导和组织各区及桂林洋执法大队人员参加培训等手段,提升执法水平。先后9次组织50多人次并组织25人参加省级培训。二是制定印发了《海口市违法用地摸底排查工作方案》、《海口市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海口市农村宅基地涉嫌违法用地处置流程》、《海口市经营性项目涉嫌违法用地处置流程》、《海口市国家及省市重点项目涉嫌违法用地处置流程》及相应的涉嫌违法用地分类处置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指导各区及桂林洋管委会基本完成了2016及2017年度土地卫片发现的违法用地的摸底排查工作,且已将违法用地摸底排查初步成果及矢量数据汇总后上报省厅和市“两违”专项整治指挥部及市六大专项整治指挥部。

(七)扎实抓好自然资源部约谈整改工作。一是海口市2015-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仍未整改到位的2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5个。二是2017年度违法违规用地2287宗,已整改2217宗69宗已立案查处并下达决定书,1宗正在组织拆除。三是闲置土地处置应整改188宗,已整改53宗(盘活49宗、已收储入库的4宗)。是2013-2017年批准农用地及征收的土地面积为2823.4505公顷,已供应土地面积1585.5709公顷,供地率为56.16%,需再供应108.4994公顷土地才能达到60%的供地率。五是违规办理土地登记和违规以地融资46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25个,已办理解押手续40宗,整改率78.32%。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的整改要求,坚持以法律和政策为依据,稳妥、有序、有效推进整改,将整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力争尽快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四、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征地补偿标准同比增长11%~15%。二是落实37征地项目的社保工作,涉及被征地农民20159人,社保资金2.736亿元三是规范集体留用地安置管理,梳理各区政府历年办理集体留用地的情况,未发证的企业留用地136宗,面积 7466亩。

(二)加大信访案件化解力度。一是做好中央巡视组转办件办理工作。受理中央巡视组转办件5批次、主办89件,协办11件,逐宗制定化解方案,指定一名局领导包案,积极化解信访问题,目前均已结案。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开展领导干部走访下访活动,共走访4户贫困信访群众,共20人次。领导班子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访轮值40次,接待群众29批次、76人次。三是全面提升12345热线平台业务办理水平,成立12345热线平台值班小组,领导干部每月到市政府服务中心参加热线平台值班。截至10月25日,受理信访投诉件5954件,办结5937件,办结率达99.7%。

(三)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制定201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涉及 5方面23项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完善权责清单、精减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修改后我局权力清单分为七大部分161项。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我局69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对分局业务审批事项及下放到各区的审批事项进行规范,形成规范统一高效的办理流程四是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将22项审批事项列入“不见面”审批;将部分审批事项归纳入不动产审批受理事项,由两次受理简化为一次受理,大幅压缩审批时限;继续对推公有住房商品住房分摊划拨地实行地价简易核算。五是全面清理历年逾期办件和停止计时未办结件,讨论处置措施,拿出解决方案,限期办结。六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定期进行数据校核更新,定期开展抽查工作。八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今年截至10月25日,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592项。

(四)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一是多管齐下,提升服务质量。采用刷个人身份证排队取号,杜绝炒号囤号的不良现象;实行受理“日清日结制”,当天业务当天受理,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二是进一步理顺业务,提高办事效率。预告登记及抵押登记注销办件实现2个工作日办结;存量房交易登记采用“一窗受理”,二手房交易工作时限从15个工作日缩减为8个工作日;在海南省分行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受理点,群众办理贷款时一站式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大幅压缩办件时限,一般业务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业务压缩至7个工作日,不动产查解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理,总体压缩率达74%。截至目前,办理不动产登记147157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14134本、不动产登记证明71394份,为组织部门、教育部门、扶贫办等及全省各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房产达49902人次,发现各类历史遗留问题15032件,解决14532件。三是推进不动产信息化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成不动产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推档案扫描入库及无纸化审核;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实现国家、省级、市级信息共享平台的联网与对接,目前已与住建部门、税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四是大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立法调研,拟定《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

(五)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稳步推进诉讼复议工作。我局共办理案件211件,其中诉讼案件156件,已结案52件,胜诉42件;行政复议案件55件,已结案件23件,维持17件,撤销决定6件。二是积极推进《雷琼世界地质公园海口园区管理办法》等32个立法项目。三是扎实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做好法核工作,法核量较2017年同比增长近100%。四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安排局领导出庭20余次,实际出庭10余次。五是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工作流程,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六是做好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并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加以整改。七是抓好追缴土地出让金及收回闲置地诉讼复议专项工作。启动诉讼程序追缴土地出让金案件22宗,胜诉4宗,撤诉1宗,驳回起诉1宗,剩余16宗正在审理。闲置土地处置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共计43宗,其中一审34宗,胜诉9宗、败诉7宗;二审9宗,败诉2宗;未下判决25宗;败诉案件已全部上诉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二审程序。复议案件75个,其中24宗被撤销。

(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认真排查矿山安全隐患,对我市矿山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加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对积水的废弃矿坑周边设置安全警示牌和护栏。二是制定《海口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市政府审定印发,台风期间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做好防台防汛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市三防办。

五、着力抓好基础工作,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

(一)加强地籍管理。一是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印发了我市三调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及工作人员,已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招标公告,并在江东新区开展了三调工作及自然资源调查工作试点,目前已经形成初步成果。二是开展宅基地改革调研工作,已初步形成宅基地改革框架性思路。三是制定海口市“两违”专项整治工作 “一户一宅” 认定标准及流程,召开专题培训会,各区正在开展认定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农垦土地纠纷调处和确权登记工作。5宗桂林洋农场争议地,已调处4宗,1宗正在调处。完成农垦土地划转变更登记120宗12.34万亩(其中农垦集团40宗4616亩、农场76宗4.87万亩;东昌农场33宗7万亩)。

(二)积极推进地价及二级市场管理工作一是启动《海口地价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已确定委托技术单位。二是完成我市农用地土地基准地价成果编制,启动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编制。三是开展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按时完成前三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数据成果。四是完成前三季度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报告撰写。五是做好土地评估工作,召开专家评审会35次,地价评审会7次,评估备案202宗。六是办理土地转让29宗,面积18.73平方米;抵押登记55宗,面积245.0946平方米。七是办理受理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地补办出让业务1472宗,缴交出让金3547万元

(三)做好测绘管理工作。一是今年我市被列为海南省城市地理国情监测试点,现已拟定了城市地理国情监测试点工作方案。二是做好省外测绘单位在海口测绘项目备案、地图市场监管、测绘资质核查、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审查工作等基础管理工作。三是对接海口市网格地图更新项目、海口市测绘基准升级改造项目和国家第四期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计划海口市扩大区域航摄项目的承揽单位,完成验收材料的收集。四是完成日常宗地调查、测量与制图工作3.2万多件;完成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卫片执法检查、新增房屋建筑制图1万多件,为全市土地管理和项目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测绘保障。

(四)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宣教工作水平。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开展“电子政务平台迁移整合入省厅平台及冗灾备份系统扩容建设”前期工作,并完成接口开发。完成企业信誉管理系统、网上预约系统等10个系统开发;正在开发档案查看系统等3个系统,完成进度20%;完成土地动态监测系统、土地征收系统7个系统的升级维护;在国土资源“一张图”系统中新增“历年违法用地”、“江东片区”、“存量商品住宅用地”等图层。二是创新宣教手段。编辑出版简报3期,出版各类专题宣传栏6期;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土地日、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国土资源报、海口要情、海口日报等媒体投稿196篇,采用195篇;微信公众号发布152篇;接办舆情20件,接待中国产经新闻、中国青年报等4家媒体采访。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占补指标不足。我市耕地后备资源紧缺,开垦耕地特别是开垦水田的难度极大。我市现有耕地占补指标1459.44亩(含水田1065.74亩,旱地393.70亩)。由于自由贸易区建设需求,以及省政府取消12个市县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考核,海口将承担更重的发展任务。我市将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落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远远满足不了项目用地报批需求。

(二)储备地的管理利用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受征收数据等影响,储备地数据准确性仍然不够。二是因早年储备地入库时征收、农转、补偿等手续不全,造成部分储备地遗留问题等解决难度大,储备地被原权益人占用等情况仍然存在。

(三)土地开发整理总体推进慢、压力大。一是项目收尾难。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已完工项目,施工单位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项目竣工验收进度;部分项目涉及电力安装,难于协调;区政府实施的项目进展缓慢,随意变更多,管理不到位。二是新的推进难。复垦项目推进协调力度不够,阻工现象时有发生,影响项目进场施工。

(四)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协调困难。国土资源执法权下放后,由于人员到位不及时、业务不精等原因,衔接还不够顺畅,监督指导和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例行督察、卫片检查、违法用地整治等专项工作量大时紧,统筹协调各方推进工作难度较大。

(五)存在未批先征问题。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中规定各市县政府需将原有的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限上收至省政府。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项目、南渡江引水工程项目、红岭灌区工程项目、美安科技新城项目等项目,因工期较紧,存在未批先征问题。如按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完成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报批手续后才启动土地征收工作,将影响项目进度。

(六)不动产登记效率仍有待提高。一是我市的“一窗受理”通过物理式组合实现,群众办理交易登记时,需提交复印三套纸质材料供住建、税务、国土三个部门审核,无形中耗费巨大的资源。二是权籍调查进度缓慢。我市的房地关联未启动集中式的权籍调查,而仅靠日常开展,无法对房屋登记数据清理并逐个楼盘表逐套房比对挂接及图属关联。三是存量数据异常影响整合建库。登记数据存在大量重复记录、冲突记录以及冗余记录的情况,制约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深化改革。

(七)“三块地”改革存在政策障碍。相关事项涉及突破法律,虽然中央12号文件提出“在海南全省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但是国家尚未对我市“三块地”改革进行法律授权,相关改革事项与土地管理法律存在矛盾。

七、2019年工作计划

(一)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全面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及深化改革开放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勇当先锋、当好表率”活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四个意识”。二是坚决服从上级安排,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机构改革,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三是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狠抓作风建设,从严查处发生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四是继续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落实脱贫攻坚责任。

(二)大力推动江东新区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江东新区城市地下空间调查、地震安全调查项目;启动江东新区地热水资源调查项目。二是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逐步制定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暂行办法、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三权分置”、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等具体实施细则;

(三)着力提高资源保障水平。一是以促投资为目标,加强协调,提高效率,切实做好省市重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农转用、征收、储备、供地等相关工作。二继续落实地集约利用用地,开展集约节约评价工作,严格土地供后监管,切实抓好闲置土地处置,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三是做好长昌页岩II、III号采矿权挂牌出让前期工作,指导督促区政府做好辖区加工点和堆砂点选址,满足用石用矿需求。四是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工作,为我市土地管理把脉。

(四)加大力度落实国土资源保护。一是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做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继续做好耕地责任目标考核,跟踪落实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二是动用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进行矿坑修复治理;继续指导和督促矿山向“绿色矿山”建设方向转型三是加大地质公园保护力度,继续推进公园规划修编,启动108平方公里地质公园熔岩隧道的调查工作,做好《雷琼世界地质公园海口园区管理办法》立法和地质公园博物馆项目前期立项工作。联合湛江园区,按已制定2020年迎检评估整改方案,分期分步骤共同做好2020年迎检评估工作。

(五)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是规范做好土地征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失地农民社保及留用地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二是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信访案件化解力度,持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土地矿产资源信访问题。四是实行“多规合一”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五网”极简审批,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五是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举措。加快推进无纸化审核、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积极延伸登记服务范围,力争实现实行三个受理点同城通办业务达80%以上,逐步向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开放网络查询、预申请、预办理和预告登记等业务。

(六)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复制度,做好诉讼复议工作;根据立法进度的安排,推进《海口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等立法工作二是继续推进我市国有农用地、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编制工作,开展土地市场运行动态监测,强化土地二级市场管理。三是扎实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尽快选定作业队伍、监督指导开展内外业调查工作四是启动海口城市地理国情监测试点,继续推进海口市网格地图更新项目、推进海口市测绘基准升级改造项目完成验收。五是继续加快推进国土资源外包项目,开展不动产登记系统及数据完善工作;开展视频会议设备的部署、调试、验收等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宣教活动,定期更新做好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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