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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60-4/2022-14711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国土局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名  称: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七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主动履职担当,进一步增强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的能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工作回顾

(一)保障发展,服务大局。

1.跟踪重点项目用地服务。建立问题解决机制。制定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重点项目用地工作服务月活动方案》,按照 “一线工作法”的要求,制定“领导带头、分级协调”的问题解决机制,把工作重心下沉至一线,把协调服务延伸至现场,集中开展重点项目用地工作服务活动,针对项目土地用途变更、农转报批、征地遗留、棚改供地等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抓好落实。二是优化项目用地审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采取精简审批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的超常规做法,扎实高效的做好项目用地审批工作,共办理了椰海大道地下综合管廊监控中心等92个项目用地预审,为企业降低了建设成本,创建了良好的社会投资环境。三是保障项目用地,冲刺目标固投。制定《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服务海口市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提前冲刺工作用地保障实施方案》,加快促进了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建设、建设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见效,共完成投资约合35亿元,其中省重点项目海口东海岸人工岛工程项目超额完成7亿元,为全市完成年度固投目标夯实基础。

2.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做好征地方案审核,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征地信息,切实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保障被征地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成签订征地协议面积10567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3.把好土地供应闸门。完成海口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商品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工作。共招拍挂成交金沙湾等7个项目1046亩项目用地,成交价款共58.31亿元;此外,已报供地方案待政府批准的有美安工业园等项目用地共1859亩、金额70.63亿元。截止11月底,一、二级土地市场供应,上缴市财政土地收益共113.34亿元。

4.调整完善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局积极配合“多规合一”总体规划的编制,在推进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基础上,保障落实重点民生项目用地,编制完成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方案初步成果。跟踪落实我市“多规合一”开发边界内拟核减国有发证建设用地核查工作;完成海口市总体规划与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差异存在问题的梳理工作。

5.推进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一是我市中心城区外16个镇中,龙桥等5个镇已完成规划调整并备案实施;新坡等3个镇已获得市政府批复,目前正在按规定组织材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实施;石山等5个镇我局已经将审查意见反馈市政府,待批;大坡等3个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已完成专家论证会、听证会及公示,目前区政府正在按进度上报市政府审批。二是中心城区内,长流等6个镇已完成专家论证会、听证会,并完成批前公示工作。

6.稳步落实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一是今年以来,我市获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总规模12479亩,其中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用地8645亩,海口市2014-2016年度城市批次实施方案11个批次用地2477亩,2017年例行督察整改7个项目1050亩,中心城区外4个项目用地307亩。主要保障了江东大道二期、琼山大道延长线、美安科技新城一期、长影100项目、美安综合物流园、桂林洋热带农业公园、观澜湖等省市重点项目用地。二是海口市2017年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待批,申请用地面积4006亩。三是我市正在加快推进2015、2016年城市批次实施方案及中心城区外龙华区信华小区等农用地转用工作。四是按照国家例行督察整改要求,积极协助做好整改工作,特别是美安科技园区10个项目督察整改工作,总面积1125亩。目前正在按要求组件上报省政府审核。五是我市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调剂耕地占补指标。省国土资源厅同意从昌江县叉河镇老羊地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东方市感城镇不磨村耕地开垦项目等省级耕地指标中调剂1250亩给我市使用,专项用于落实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等2017 年度例行督察急需整改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先补后占,保障项目用地及时落地。

(二)保护资源,夯实基础。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我市共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10.68万亩,全域永久基本农田80.94万亩。完成了落地快、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任务。新增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200块、宣传牌200块、界桩1042支,签订市、区、镇、村责任书共计282份,填写并发放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户责任卡88774张;根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标准》(2017年版)的要求,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更新和完善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并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检查。我市已于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成果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核备案。

2.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我市高标准农田投资建设任务共45个、总面积36.96万亩、总投资11.83亿元。根据海口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我局及时督导各责任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同时,我市已完成2015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与监测工作,成果已通过验收并报省厅备案;目前,正在着手开展2016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与监测工作。

3.提高土地储备管理水平。全面梳理清查储备地情况,实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储备地管理水平。一是抓好土地出入库管理。今年以来通过征收、收购、置换收回等方式总共收储入库土地45宗,面积9506亩。共办理土地出库45宗,面积2675亩,同时完成土地出让前储备地深入核查工作28宗。针对储备地“虚胖”的现象,我局主动作为,不断推进储备地“瘦身”工作,积极开展建设用地清理,提高供地率。目前已对5宗、面积为2107亩已建成未出库的基础设施用地办理出库。严格规范办理土地置换业务,服务我市城市建设发展,今年办理土地置换业务6宗。二是加强储备地管护管理。制定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储备土地巡查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管理规定》,委托市统发公司对我市近9万亩储备地开展四批次的巡查。在摸清占用情况的基础上,已将36块储备地,面积1638亩的违建情况,分批次批转各区政府进行违建拆除。在此基础上与各区城管执法局统一对接,推进拆违工作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已完成10宗储备地的拆违任务,并对清理出的储备地及时进行围挡管护,避免违法占用现象的反复发生。三是开展储备地数据库清理。今年3月份开始,着手进行储备库数据清理和系统升级改进的信息汇总工作。目前正清理1万亩可供利用储备地,为今后经营城市打好基础。已从库存储备地中筛选出符合“土规”和“多规”的储备地8000亩,并进一步核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制订供地计划。四是积极开展“经营城市土地收储”课题研究。为实践经营城市理念,全面推进城市“双修”工作,服务海口做大做优做强,我局开展了“经营城市土地收储”课题研究,对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重大基础设施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以及我市各大开发片区的优势土地进行收储可行性分析,测算收储费用,制定收储计划,为海口市城市经营土地收储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4.提高土地经营水平。一是积极协调推进南片区、金沙湾一级开发和招商工作积极推进南片区一期基础设施PPP项目前期工作;对南片区一期项目B05、B06等多个地块进行地上附着物清除、土地平整,为储备地供应打下良好基础。积极协调推进南片区和金沙湾片区招商工作。在南片区,与华侨城公司多次沟通,通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华侨城项目在南片区成功落地;在金沙湾片区,积极为雅居乐公司项目落地提供服务。二是做好拟供储备地解押和置换抵押相关工作共解押地块37宗,解押面积7042亩。三是积极做好违规融资清理整改工作根据土地储备项目融资需求,我局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等6家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共提款61.333亿元,根据合同约定及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已还本金422012.11万元,贷款余额191317.89万元。并与银行机构完成已清偿贷款项目抵押物的解押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储备地租赁经营工作。完成储备地临时租赁5宗,面积40亩,收取租金59万元。对储备地临时租赁业务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积极探索通过委托市属国企办理储备地临时租赁工作,促进储备地临时租赁工作更加规范市场化。

5.推进土地整理。一是持续推进南渡江重大工程整治。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规模32.6万亩,总投资27.95亿元。建设内容包括土整田间工程22个项目,骨干工程及其他工程。其中,我局负责实施11个示范项目,目前11个示范项目已全部完工,其中完成竣工验收项目9个、初步验收2个;区政府负责实施11个一般项目,目前5个一般项目已完工,其中完成竣工验收1个、自验2个,待验收2个。二是下大力抓好耕地开垦(复垦)工作,落实占补平衡。市级耕地开垦(复垦)及旱改水耕地提质项目共计21个,项目区总面积24895亩,预计新增耕地20557亩(其中水田11227亩,旱地及水浇地9329亩),投资估算30896.66 万元。目前,15个项目已进场开工,5个项目已完成可研审批工作,正在进行规划设计;1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6.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和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组织海口市2015、2016年土地例行督察后续整改工作,共涉及67个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二是2017年例行督察发现的87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50个,其中,耕地保护问题整改16个、土地供应问题整改5个、土地利用问题整改11个、土地执法问题整改814个、相关部门履职问题整改3个。三是海岸线专项整治中,54个项目已整改完成15个,基本完成39个。

7.开展海口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5615宗违法用地,我市主要按立案查处和非立案处理等方式进行查处整改,其中立案查处191宗,按非立案处理5424宗。2016年度矿产疑似违法图斑11个。经现场核查,确定3个图斑涉及河道采砂问题,其余8个图斑均为违法开采点,各区国土执法大队对其全部依法立案查处,罚没款53.0987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并结案。

8.开展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工作。全市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共829宗5.52万亩。其中: 疑似闲置土地311宗3.12万亩,疑似低效用地72宗2929亩,已开发用地446宗2.07万亩。我局对闲置地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市政府,目前已完成处置131宗1.5万亩。

9.抓好矿产资源管理和安全生产。一是规范矿业权管理。编制《海口市(2016-2020)矿产资源规划》环评篇章,已通过专家评审;编制《海口市(2016-2020)矿产资源规划》,完成初稿,并征求各单位意见后召开评审会。办理石料矿出让6宗,成交价款3822万元,资源储量1599万立方米。目前,该6宗采矿权正办理登记发证手续。二是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海口民航航线俯视区矿坑修复范围内共有12个矿坑,需修复面积9193亩,采取清理石料,回土填埋,种植富贵竹、撒草籽等方式进行复绿,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复绿面积4753亩,完成总体工作51.7%。三是地质灾害防治编制《海口市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切实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海口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一步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编制《防台风和强降雨应急预案》,在台风、强降雨期间,分三级启动防台风和强降雨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防治工作。落实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编制《美舍河凤翔公园段边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实施方案》。协调指导我市秀英丘海一横路南侧等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工作。

10.地质公园保护管理得到加强。一是完成雷琼世界地质公园扩园规划编制和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修编工作。原379平方公里调整为3050平方公里,构成了一个单一、完整的公园边界,并联合湛江市完成公园规划初稿,同时完成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6-2030)修编工作。二是通过雷琼世界地质公园扩园申报评估迎检工作。针对问题完成整改任务,顺利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执行局的评审。三是广泛宣传,创新科普宣传雷琼世界地质公园被国土部评估并命名为“国家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海口市五源河学校为雷琼世界地质公园海口园区地学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第28个国际减灾日活动和第48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四是推进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实时监控直播系统项目和公园智慧旅游移动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委托省地质局制订完成地质公园土壤养分元素与农产品品质调查项目初步工作方案;地质公园海口园区博物馆(海口市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项目已经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五是切实保护地质遗迹。加强公园巡查,制作巡查记录台账,及时反馈情况;协调区政府依法打击非法公园范围内7家采挖点和7处加工点;核查地质公园范围内194宗土地情况的发证、现状、权属、疑似闲置等情况,进行依法处置。

(三)保障权益,维护稳定。

1.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开展下访活动。我局围绕“走基层、亲访民、解民忧”为主题,开展领导干部走访下访活动。就群众反映问题多、困难突出的8件信访案件,25户信访群众作为重点走访对象,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加大力度化解信访积案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访积案件排查梳理,采取多种方式与信访人解释沟通,做好相关说服解释工作,最大限度解决问题。对于历史原因或政策因素等造成的短时间内无法“案结事了”的信访积案件,继续跟踪落实和研究解决,避免因化解工作不到位造成影响继续扩大。三是做好敏感期间信访维稳工作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应急机动小组和启动零报告制度等,竭尽全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今年我局受理信访投诉件5444件,其中办结5427件,办结率达99%,其中,12345办件5427件,全部办结。市民反映的问题主要分为办理不动产证登记、土地确权、土地纠纷、矿产资源、征地补偿和土地过户等六大类问题。

2.切实抓好土地确权纠纷调处工作。一是开展农垦改革工作中的土地确权,推进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开展红明等4个农场确权发证3180亩,红明农场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已处理2宗,面积145亩; 桂林洋农场与周边村庄土地争议,我局已启动最大宗440 亩的调处工作,完成了现场指界测量、盖章、确认、收集证据材料等工作;南海农场433亩纠纷地有约50亩为甲子镇天堂村委会村民使用,其余为农场职工使用,农场已将调处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提交我局,待调处后视情况办理。二是编制《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确权工作方案》,明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依法开展征收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三是解决商品住宅小区土地确权问题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开展,没有办理土地登记小区的问题逐渐凸显,今年我局共办理土地确权90宗,解决了90个小区的遗留问题,使这些业主能够顺利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四是根据不动产登记要求,办理了12个开发项目土地合并变更登记手续,为小区业主办理分摊登记做好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法核量增幅明显。2017年,法核公文450余件较2016年同比增长近100%。二是稳步推进诉讼复议工作。2017年,我局案件总量为255宗,其中行政诉讼案件226宗、行政复议案件27宗、民事诉讼案件2宗。在226宗行政诉讼案件中,已结案126宗,未结案100宗;在已结案的126宗中胜105宗,败21宗,败诉率为16.6%。在27宗复议案件中,已结案7宗,未结案20宗,胜诉6宗,败诉率为14.2%。在2宗民事诉讼案件中,已结案1宗,胜诉1宗,败诉率0%。三是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海口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稿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已报法制局法核;《雷琼地质公园海口园区保护条例》前往外省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海口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委托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开展立法工作。

(四)加强基础性建设,夯实国土资源管理

1.加快土地市场服务建设。一是评估备案363宗,其中一级市场拟挂牌出让宗数85宗,按时完成了土地挂牌评估及重点项目评估工作,积极落实棚改项目地价评估工作,确保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二是认真组织评估单位实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完成前三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数据成果,上报国土资源部,切实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备、规范”三是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该项工作成果已通过市政府审核,省国土资源厅已组织专家评审,待省政府审核批准后公布实施。切实保证基准地价的准确性、动态性和现势性,满足建立公平公正的地产市场的要求。

2.夯实基础测绘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基础测绘工作。数字海口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已验收,并完成了政务版、公众版服务器的安装;我市网格地图更新项目已基本完成并通过质量检查并待验收;我市测绘基准升级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成并通过质量检查并待验收;国家第四期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计划(海口测区)的航摄工作已完成并接收成果。二是努力加强测绘资质管理。完成对新申请丙丁级测绘资质和申请变更资质的单位进行各项情况的审查;强化省外测绘单位在我市的测绘项目管理,对项目进行全面备案;结合省测绘局2017年省测绘资质巡查工作,对我市被抽选的测绘单位的人员、社保、设备、办公场所、合同履行情况、保密设施等情况进行详细核查。三是不断强化测绘执法监管工作。完成12件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审批工作;强化地图市场管理,联合市工商局及文体局对问题地图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并积极配合国家巡视组对海南出版社、新华书店等我市多家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联合市国家安全局开展卫星定位基准站整治专项工作,对我市范围内已建设备案的卫星定位基准站进行全面的安全保密检查;以2017年海南省8.29测绘法宣传日主会场设在海口为契机,营造宣传测绘法律法规和国家版图知识的氛围,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依法测绘、依法用图的意识。

3.以“一张图”为核心,构建土地资源信息化建设体系。开发完成了土地供应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建库、存量建设用地“一张图”成果展示等业务系统,并在原有的业务系统上进一步进行改版、升级完善;同时,开发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局公文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的数据挂接等工作。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从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利益出发,以“报件最精、环节最简、流程最优、时限最短”为目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制定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进行任务分解,确定了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我市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国土资源5方面内容21项工作二是深化权责清单。我局权力清单分为7大部分,共157大项162小项。三是简化公有住房商品住房分摊划拨地地价核算。采取简化申报、窗口即时、免除评估费用等服务措施,参照市政府公布当期片区的楼面价核算地价。四是推进公有住房分摊划拨地办理出让手续“一站式”服务。我局从8月1日起派员进驻市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公有住房分摊划拨地出让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申报、纳税、缴交土地出让金、缴交手续费全部在市政务中心完成,从原来的14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五是充分授权简化办件报批。减少文件流转,办文报批分为局领导审核、经办负责人审核进行了具体简化,提高工作效率。六是精简业务会审会签。对土地权属确认等16项业务进行简化会签。七是清理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明确海口市土地测绘院改革方向,对权籍调查、评估事项等进行明确,尽量向社会专业机构开放。八是清理行政审批涉及收费事项。明确了不动产登记费、土地交易服务费、采矿登记费等收费依据和事项。九是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重新核定抽查事项清单、填报双随机抽查事项及抽查对象关联表列明各抽查事项的抽查人员。十是推进网上审批改革工作。对审批事项逐项梳理,将我局70项审批事项分列为“不见面”、“见一面”,“见两面”、“见多面”四种类型,最大限度压缩次数。今年以来,受理各类审批项目共计3224件,已办结2526件,按时办结2258件,按时办结率为85.37%,提前办结2140件,提前办件率为80.91%,收取各种罚没款、土地出让金等金额共3163.26万元。

5.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一是不断梳理分析,研究解决历史上分散登记时的遗留问题。逐步化解不动产登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二是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实效。根据“减步骤,提效益”的原则,将“三审”变为“二审”,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将47项不动产登记办件时限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进行二次分类压缩,总体压缩率达67%;三是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从部门衔接、政策执行、办事效率、登记能力、历史遗留问题等5个方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主动与住建局协调,将职责进行整合,同时推进信息协同共享及档案移交工作;与税务部门建立查询共享,方便群众办事,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四是加快数据整合,优化信息平台。按照信息平台建设规范和标准,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接入省、部信息平台的相关工作。已通过现房首次登记、现房转移登记、现房抵押登记类型的数据上报技术测试。2017年5月底完成与海南省国土厅的数据汇交上报技术工作,由省厅直接接入国家平台。截至11月份,数据上报省厅共54629条,确保资源信息及时共享。完成与税务的查询共享,推进海口房产交易涉税平台的上线,不再开具房产套数证明,优化营商环境;11月完成与住建部门的协同共享及市科工信局的椰城市民云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共享的互联网+,早日实现让群众“少走路”,让数据“多跑腿”。五是强化服务意识,窗口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作风整顿工作,通过主动从自身和内部找差距,从群众角度出发,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研究制定压缩登记办件时限,建立了舆情应急机制;举办不动产登记业务及服务礼仪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水平;推行绿色通道、上门服务、增设窗口、延迟下班、自助领证、邮寄服务、网上预约、移动端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自动查询打印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提升办事效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称赞。今年共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19.38万件,完成登簿17.97万件,办结率为93%。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1.4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9.7万份,占自去年7月25日以来累计发证量的83%;开具不动产登记查询利用证明达17.4万份;为组织部门、教育部门等及全省各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房产达54060人次;累计完成房地关联及编制不动产单元编码55.65万套,房地关联率达40%。

(五)强化内部管理,抓好队伍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年初召开2017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安排,会上局党组书记与分管局领导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分管局领导与分管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制定我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工作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全局开展谈心谈话提醒教育活动。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局领导开展谈话提醒,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的班子谈话,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本部门工作人员谈话,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提醒教育活动,对全局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深入开展廉洁家庭建设活动,为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树廉洁家风》书籍,分两批次组织干部职工家属参观海瑞故居活动。今年6月23日,被中国国土资源报第一版以《海口局干部携家属参观海瑞故居》刊登。三是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对全局“三重一大”事项主动监督,确保依法依规议事决策;不定期对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点名道姓通报12次,责成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做出深刻书面检讨;服务工作大局,对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22件和国家海洋督查组交办4件进行督办,同时对全局“双创”、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有效地推动了工作的落实。四是持续动辄则咎,以问责激发干部担当精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正确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冷漠、违反工作纪律和12345热线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共问责处理19人。通过严厉的问责和党纪政纪轻处分,倒逼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促使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明显增强。

2.干部队伍活力得到改善。一是做好人才接收工作。我局通过招录和商调方式补充公务员7名。新入职的编内人员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干部队伍更趋知识化、年轻化。二是建立良好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机制,真正让有为者有位。今年以来,共提拔任用科级干部4名。三是加强干部的岗位交流,促进干部的合理流动和全面锻炼。坚持干部轮岗制度常态化,定期对重要岗位和关键岗位的同志进行轮岗。2017年,共对8名正科人员、9名副科人员、10名科员、5名国土所所长(负责人)共32个岗位32名干部进行轮岗,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3.党建工作得到加强。一是明确党建责任制度。制定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将党委委员安排至各党支部,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重点抓工作部署、责任分解和工作指导;局党委将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委)扩大会议,认真研究国土资源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国土资源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通过增设机关3个党支部以及各党支部委员增补或选举,补齐各支部委员领导班子,同时认真做好党务公开、党费收缴、党员管理等基层党务工作,确保党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今年以来已将2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5名发展对象转预备党员,组织6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二是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促组织生活正常化。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以“三会一课”为载体,按照“十个一”模式,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上党课、“七一”党日活动、“四个一”主题实践活动、“两学一做”专题宣传讲座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认真执行局党委议事制度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印发《2017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共组织19次集中学习。同时,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促进组织生活正常开展;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等专题教育,印发全局《2017党员学习教育材料汇编》《学习十九大精神材料汇编》,组织观看《两学一做电视夜校》、《我是共产党员》、《将改革进行到底》、《榜样》等专题节目,撰写党建调研论文3篇,进一步促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党建工作重点和考核内容,局党委定期到各支部督促检查工作,规范党建材料建档保管和党员活动记录,促使全局党建工作齐抓共管。三是组织开展“大研讨大行动”活动。紧围绕“守土有责、惜土如金、供地有矩、用地有方”这一工作思路,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活动时间、方法、步骤,指导各单位和各党支部按照要求开展研讨。各单位(党支部)重点围绕“重要讲话”十个方面内容和中央环保督查、海洋督查、安全督察、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针对国土资源领域存在机制体制的问题,提高工作站位,定准思路方向,确定了8个研讨选题,自选7个研讨选题,整合力量进行研讨,形成研讨成果,切实通过研讨解决和破解工作难题,助力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四是落实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涉及我局整改任务共22项,目前已完成整改16项,正在整改6项。努力破解“耕地后备资源紧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基础数据不完善、土地违法屡禁不止、工勤人员超编制”等问题,促使党建工作成为服务中心、推动发展、促进工作的有利抓手。

4.开展脱贫攻坚活动。2017年我局帮扶工作重点为巩固提升9户帮扶对象,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确保贫困户不返贫,主要工作成效为:一是制定了 “一户一策”工作方案,按照规范要求填写扶贫手册,做到“一人一表建档立卡”。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定期走访慰问帮扶对象,跟踪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了解帮扶户生产生活改善情况,及时调整帮扶措施,提高扶贫工作“精准度”与“满意度”。全局共落实帮扶资金285375元,其中单位自筹和捐款93855元,发动爱心企业赞助191520元。三是定期观看《夜校》节目,局党委安排各党支部于每周一晚上轮流到村委会与帮扶对象一同观看海南综合频道播出的《脱贫攻坚电视夜校》节目,掌握了解最新的帮扶资讯,帮助贫困户提高致富思想。收集汇编精准扶贫工作材料,2017年7月份通过市委督察组阶段性评估检查。五是通过“送爱心、送法律、送书籍、送宣传、送慰问”和组织收看脱贫攻坚电视特别节目等方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10.17”扶贫日活动,发动全局共同关注、参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随着我市建设规模的扩大,耕地后备资源紧缺,开垦耕地特别是开垦水田的难度极大,新增耕地储备指标远远满足不了项目用地报批的占补需求,耕地占补平衡困难,影响重大项目落地。

(二)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较多,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大、比例高,问题较为突出。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推进缓慢。

(三)存量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进展较缓慢,闲置土地认定率和处置率较低。闲置土地调查和认定过程不扎实,闲置原因认定为政府原因比例较高。

(四)因我市尚未明确集体农用地上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审核标准、审核流程等,导致涉及集体农用地上房屋、附属物、各类奖励及拆迁清运费等补偿资金无法及时拨付给区政府,严重影响项目征地拆迁进度。

(五)行政审批效率不高,不能达到社会的期待。通常我局业务按时办结率为86%,超时办结或未办结业务较多;行政审批过于分散,与市政府“三集中两到位”要求有差距。

(六)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尚需处理。长期的分散登记导致遗留问题多且涉及多部门,已不符合不动产一体登记原则的要求,虽然积极研究解决了部分老问题,仍有部分问题在登记过程中不断显现出来,面对群众咨询办理仍然无法满意答复,起草适应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实施细则用于指导不动产登记工作迫在眉睫。

三、未来5年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和发展保障能力,破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瓶颈,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海口“一江两岸”、“双港驱动”等重要战略建设。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改进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成法制完备、职能科学、权责统一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

(二)严格土地矿产资源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规划管控。结合“多规合一”,划定生态保护红心、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 “三位一体”保护。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环境保护,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进雷琼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海口园区建设。加强动态巡查,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三)坚持开源节流,保障和推进绿色发展。把握新时代国土资源新形势新变化,及时调整资源供应的方向和布局,提高土地供应精确度和有效性,着力保障十二个重点产业等用地用矿需求。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探索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最大限度提升土地资源利用价值。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复垦,增强土地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四)深化国土资源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资源瓶颈。推动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

四、2018年重点工作

(一)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 “三位一体”保护。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的要求,将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坚决守住耕地保有量102.0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80.9万亩的耕地保护红线。实行“以补定占”,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实施总量控制,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进一步土地整治和复垦项目管理,提高土地整治效益,将谭丰洋打造成土地整治+生态保护示范项目。

(二)发展绿色矿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深化矿产资源开发清理整顿,妥善解决采矿权与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划重叠问题,依法依规逐步推进矿业权有偿退出。出台关于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方案,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推进火山口地质公园建设和飞机航线俯瞰范围黄土裸露及矿坑修复工作。

(三)实施土地利用效益提升行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开展土地利用强度监测,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行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全面清理整顿土地二级市场,规范二级市场交易,避免恶性囤地炒地行为,探索租购并举制度。摸清储备地底数,加快清理进度,以差异化管理方式管护利用好每一块储备地,规范土地征收,减少遗留问题。

(四)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登记确权试点。启动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摸清全市各类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的权属、位置、面积等信息。制定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出台统一确权登记实施细则,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进行统一确权登记。

(五)不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全面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争创全国百佳示范窗口,为群众及办事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从解决群众身边最现实的土地问题入手,坚持不懈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成事,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扎实抓好信访投诉案件办理、土地纠纷调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及矿山安全生产等工作。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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