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办发﹝2019﹞54号),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主要职责有: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和测绘方面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与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登记的权属审核和确认工作、闲置土地调查工作、积压房地产土地确权工作、具体建设项目用地供后监管工作及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工作按职责权限调处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负责辖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权属、临时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利用、集体农用地出让和集体留用地办理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方面的巡查、违法行为现场制止和移交工作负责辖区内矿区范围划定的具体工作、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关闭矿山的初审工作;负责矿山复垦监督及复垦初级验收;配合推进耕地开垦工作;负责地质灾害调查、防护和宣传工作配合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配合开展辖区内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城乡土地管理项目对上述职责具体执行

预算单位: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城乡土地管理属于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负责人:王云

联系电话:68535551

项目概述:完成辖区内土地管理所需的测绘测量业务,通过获取精准的基础数据,服务于土地资源的规范管理与高效利用。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总体目标:持续、高效、精准地完成辖区内城乡土地管理所需的各项测绘测量业务,为土地资源管理全流程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和技术保障。

2025年度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年度计划内的各项测绘测量任务,满足辖区城乡土地管理业务对测绘成果的时效性、准确性需求。

产出指标:测绘数据准确率=100%,辖区内的土地测绘数量≥100宗,实际全年完成160宗。

效益指标: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预期目标,得分:98.86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办发﹝2019﹞54号)、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中期规划的通知》(海财预〔2024〕1628号)编制该项目预算。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130000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1290805.6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130000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1290805.6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

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1144234元,资金总额-执行率88.64%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1144234元,财政资金-执行率88.64%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

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00%

2025年该项目主要支出有:支付测绘费(委托业务费)113.24万元,宣传广告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0.92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海口市资规局龙华分局按照市局《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规定(暂行)》(海资规资金〔2023〕3号)、《关于印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财务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海资规龙〔2024〕364号)执行项目经费支付,年初项目预算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安排,按会计法及报账流程支付,报账资料经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审核后付款,做到了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根据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认定测绘成果资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批复》(琼测成〔2017〕11号),除地籍图不涉及国家秘密外,其余均涉及国家秘密。市土地测绘院的测绘费用不适用于政府采购。

(二)项目管理情况

城乡土地管理项目具体由综合科、自然资源监管科、规划监管科、各资规所等组织实施,内部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测绘数据准确率=100%,辖区内的土地测绘数量≥100宗,实际全年完成160宗。

效益指标: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本项目年度计划内的测绘任务已基本完成,成果质量验收合格,通过本项目实施,及时提供了辖区土地管理所需的测绘测量成果,有效支撑了多项业务工作,所提供的测绘数据和技术服务基本满足了相关部门的管理需求,提升了土地管理工作的精准性和效率。全年预算执行率为88.64%,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内,无超支情况。执行率未达100%,主要是由于年度后期财政资金调度原因,未能按计划完成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未完成情况: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部分资金未能按计划完成支付。

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年度后期财政资金调度原因,未能按计划完成支付,后续将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规定支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未来年度继续按我分局职责职能编制项目预算。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年初财政下达预算后,市局召开党组会议分配资金,将资金分配至分局的具体项目。年中资金调剂,严格按额度实行分级审批,大额资金调剂均按规定提请局务会或党组会审议,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管理原则。

2025年项目执行进度受到财政资金到位时间的限制,支付周期较长。从长期看,项目资金额度受经济形势与年度预算安排影响,未能覆盖全部测绘需求,导致部分已完成的测绘业务款项未能于本年度内完成支付。



701005-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_46010021T000000013320_城乡土地管理.xls
701005-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_46010021Y000000011239_综合事务.xls
701005-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_46010022T000000167429_区专项工作经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