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关于优化海口市“好房子”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着力解决海口当前住宅规划管理中存在的空间利用单一、气候适应性不足、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推动住宅小区品质提升,凝聚绿色低碳设计理念,打造全龄友好居住公共空间,规范住宅户内附属空间,助力实现“好房子”建设目标,支撑海口“六个之城”发展定位。
一、 营造适应热带多雨气候空间
打造低碳绿色生态之城,助力“清凉城市”建设,优化住宅小区入口空间、风雨连廊、遮荫绿道设计,营造适应气候的高品质室内外公共空间。
(一)鼓励设置高品质小区出入口公共空间
鼓励小区打造兼具功能性与仪式感的小区门户场景,设置不超过2处遮荫避雨的入口大堂或礼仪门楼,总建筑面积≤400㎡,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二)营造清凉绿色小区环境
落实《海南省“清凉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设计要求,鼓励各楼栋与小区出入口之间设计风雨连廊、雨棚及外廊式骑楼,实现步行空间连续遮阴,高标准打造适应本地气候特点的室外游憩设施和景观空间。该雨棚、风雨连廊、外廊式骑楼可不纳入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
(三)鼓励居住小区建设下沉空间
鼓励小区内部建设下沉式公共空间,打造地上地下立体复合的小区活动场地,建筑面积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二、 提升住宅小区公服设施品质
打造全龄宜居幸福之城,强化公服设施配套、高品质共享活动空间及基础性附属设施建设,满足多层次多样性公共服务需求。
(四)营造舒适活力的小区首层架空平台
鼓励新建住宅小区采用架空平台空间停车,沿城市界面及开放性社区道路应设置公共开放空间及立体绿化景观,打造富有舒适活力的城市界面。
平台面层不应高于周边城市道路6米,防护栏杆、墙体等上皮不宜高于周边城市道路7.5米。可以平台(含覆土)面层以上计算建筑基底面积,以及作为室外地坪计算规划建筑高度(受历史文化保护、机场限高等特殊高度管控影响的除外)。
土地条件未约定增设的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架空平台应满足技术规定的最小退线要求,临近既有住宅界面的应协调相互关系,减少对既有住宅消防、日照等影响。
(五)鼓励利用楼栋首层架空打造公共空间
利用架空层、出挑空间打造业主健身、游乐、阅读、老年活动等全龄友好的小区共享空间。
小区整体核算不超过50%的架空部位可设置外围护结构,其围合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鼓励首层局部出挑打造室内外一体的公共活动空间,≤3米的出挑空间不纳入建筑密度计算。
(六)鼓励挖潜利用居住小区红线外周边的道路绿地、街心公园、社区公园等公共空间
居住小区可通过认建认养方式,充分利用小区周边的公共绿地,建设居住社区的各类小游园、口袋公园、儿童公园等,相应补充移动图书馆、公共厕所、小型驿站等各类“嵌入式”服务设施。
其中,规模较大的配套用房可在该小区销售期间作为临时售楼处使用,待居住小区竣工交付后应予以恢复,保证公共开放。
(七)提升小区附属公共设施防风防洪能力
该条款落实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提升房屋建筑工程防风防洪能力的通知》,支持新建住宅小区在地面配建必备的附属公共设施,且均不纳入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
三、 支持设置多样化停车形式
打造安全可靠韧性城市,设置多样、便捷、高效的停车空间,提升房屋及附属空间的安全保障水平。
(八)鼓励小区内设置地面停车楼
用于提升城市抵御洪涝灾害能力,该停车楼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
(九)优化多种类型停车位指标计算
明确新建小区不宜采用机械式停车形式,并优化小区停车位指标计算方式,以满足多样的机动车停车需求。
(十)严格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
强化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要求,需符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DB46/T 526-2025。
四、 鼓励住宅空间高品质利用
打造魅力海岛人文之城,塑造海口住宅特色风貌,优化建筑屋顶、阳台及附属空间管控指标,提升住宅居住体验。
(十一)鼓励36米以下的建筑采用坡屋顶
鼓励建筑采用坡屋顶,丰富第五立面,传承琼北民居等本土特色建筑风貌。对坡屋顶下满足以下条件的阁楼建筑面积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1.坡屋顶起坡点与楼面垂直距离不大于0.6米;
2.坡屋顶坡度角不大于45°;
3.屋脊结构板下沿距楼面净高不大于4.8米。
(十二)鼓励设置高品质住宅阳台
具体阳台形式详见《海口市高品质住宅阳台设计工作指引》。
(十三)规范户型多类型的附属空间利用
对设备平台、花池及飘窗的设置要求予以规范,设备平台水平投影面积占户型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3%且≤5平方米;飘窗凸出宽度≤0.8米,飘窗和花池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占户型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8%。
五、 推广绿色建材及智能建造应用比例
新型绿色建材使用结合智能建造,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管控。提升房屋韧性及舒适度,助力全岛循环经济发展,打造清洁美丽无废岛。
(十四)推广使用绿色建材
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节能门窗、卫生陶瓷、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等绿色建材应用,支持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绿色建材企业。
结合绿色新型材料应用,加强建筑隔热、通风、防潮、防水、隔声等性能设计,降低建筑能耗并提升建筑室内舒适度。鼓励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
推动项目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十五)加强建造过程智能化
健全智能建造创新应用激励机制,推行“系统代脑、机器代工、工厂代替现场”建造模式,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推广智能施工机具、设备设施和建筑机器人,试点并推广高集成、高工厂化率的装配式技术、模块化技术,提升建造技术和质量水平。
六、 提升全装修品质,引入智能家居设施设备
推广新型设备设施,提升建筑室内舒适度,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搭建居住区,园区建筑能耗管系统平台,可接入城市智慧管理运营平台,并联城市碳排放监管,助力城市精细高效运维。
(十六)提升设备性能品质
鼓励积极选用智能、高效、绿色的电梯、空调、照明等设施设备,推广应用成品门窗,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安装燃气安全“三件套”。
推动数字家庭建设,鼓励统筹布局智能家居、智能技术的管网布线和安装应用。
(十七)深化建筑运行过程智能化
引入智能化服务内容,鼓励小区设置智能环境监测系统、建筑设备控制系统、智慧物业服务管理系统等智能化系统,并接入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服务平台(或预留接入功能),推动全市碳排放管控。
- ·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我市“好房子”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一图读懂关于优化海口市“好房子”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
- · 海口推出“好房子”标准 打造高品质居住环境




琼公网安备 46010502000119号